我省22条举措“赋能”民间投资

7月26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22条具体措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尽管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国际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河南民间投资却增长势头不减。今年上半年,全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2%,高出全国平均增速9.5个百分点,成为拉动河南经济增长、释放发展活力的“火车头”。

为进一步激发河南民间投资活力,《实施方案》指出,首先,提升民营企业“话语权”,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向民营企业家问计求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投资政策,研究布局重大建设项目,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其次,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享受“同舱位”,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各级重点项目管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相关审批部门主动为项目单位办理前期手续提供辅导服务,进一步强化综合审批事项协调、疑难问题会诊和滞后事项督办。最后,有效降低民间投资建设要素“成本价”,完善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允许土地使用权人在前期缴纳不低于50%的前提下,一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出台的激活民间投资“豫21条”旨在“纾困”,此次出台的激活民间投资“豫22条”旨在“赋能”,更加坚定市场主体投资信心,通过高质量的民间投资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支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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