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的解读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相关规定,市司法局起草了《信阳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草案)》(下称《投诉办法》)。现将《投诉办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制定《信阳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的必要性


2020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终局之年,也是落实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各级各部门立足新时代推动新发展的起步之年。一方面,虽然现阶段我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在增强,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程序意识不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不高,重权力轻责任、滥用自由裁量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社会公众的自我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我市还存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方式、监督渠道不健全等问题。制定《投诉办法》,规范对不服行政执法行为投诉的处理,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的现实需求,能够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按工作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投诉办法》的依据


《投诉办法》主要以《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为依据,参考外地市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印发。


三、《投诉办法》的主要内容


《投诉办法》共五章十八条:第一章总则,就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所涉及的基本要素进行界定并明确了工作原则;第二章行政执法投诉的范围和方式,就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条件和范围进行了规范和限定,并对投诉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第三章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方式,同时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接受监督调查时的义务进行了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生效时间。


附件:《信阳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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