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平桥产业集聚区PCQ03-01-20、PCQ03-01-2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2101-2020-9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1-12

空位类: 2101

成文时间: 2020-10-15

空位区: 信阳市

空位门: 信政文

失效时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平桥产业集聚区 PCQ03-01-20 PCQ03-01-23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 2020 203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桥产业集聚区 PCQ03-01-20 PCQ03-01-23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地块位于龙江路北侧、宁西铁路南侧、平工纬一路西侧,规划用地面积 91978.69 平方米,其中 PCQ03-01-20 地块用地面积 33036.26 平方米、 PCQ03-01-23 地块用地面积 58942.43 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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