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2020年第37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37号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已经2020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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