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根据我 市 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征集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 信阳市内 居住和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 副 高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附件 3 )内 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 副 高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 10 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有关 知识 。
二、 推荐程序
1. 技术专家按要求 如实 填写《高新技术企业 评审 技术专家备案表》(附件1),财务专家按要求 如实 填写《高新技术企业 评审 财务专家备案表》(附件2) 。
2. 评审专家 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统一汇总备案表, 审核无误后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 信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工作邮箱 。
3. 市科技局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梳理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荐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5月26日。
四 、相关要求
1. 高质量的评审专家库是保障我 市 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 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请各 有关 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 本单位 专家的筛选推荐、信息核实等工作, 确保推荐专家信息真实可靠 。
2. 为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名下有在 信阳市 内注册企业的人员不得参与评审专家申请 , 与相关企业有合作关系的申请人员应在申请中主动明确回避范围 , 对于申报专家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信阳市内 会计师事务所 或 税务师事务所 可作为推荐单位,但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龙 陈 誉
联系电话:037 6 - 8093680
地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军分区对面)人防 大厦 3楼31 3房间
工作邮箱: xyskjjgxk @ 163 .com
信阳市科技局
202 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