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1-00016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信政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06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信政〔2021〕6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 |
信政〔2021〕6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20 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 十三五 ” 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理念,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关键进展。截至 2020 年底,我市 8 项空气质量指标绝对值均居全省第一,主要污染物改善率居全省前列;新县、商城县、淮滨县实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潢川县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基本达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斗志,市政府决定,给予新县人民政府等 40 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44 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予浉河区浉河港镇等 50 个单位集体嘉奖;给予潘旭等 48 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杨浩威等 90 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给予陈亮等 16 0 名同志个人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发扬 “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 ” 的铁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谱写新时代信阳更加出彩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