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 《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经研究,决定在现代农业 、绿色食品、 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能源与化工、 医疗卫生 、 新 材料、 先进 制造 、 5G 、大数据 等领域,新建一批 市级 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原则上应为正在运行的行业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 应具备 良好 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 4 00 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 3 00 万元。

3 . 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有一定知名度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1 人以上;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 12 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4. 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省、市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5 . 实验室应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促进开展创新活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源泉和开放共享的创新环境。

        6 . 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指导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实验室建设,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实验室的检查、验收和评估,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7 . 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8 . 其他应当遵照《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文件规定的事项。

        (二)分类条件

         1.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国内、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 ,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

2. 依托企业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依托单位从事本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 2 年以上;有较大的科研投入, 近两 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3% ,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   

  二、 注意事项

        (一)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要求的申报领域和方向。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二) 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 三 )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前应组织不少于 4 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

         ( 四 )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 “ 信阳市 XXX (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 ” 命名。

           三、申报流程

         ( 一 ) 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截止。

主管单位按照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在 “ 信阳市政务服务网 ” ( http://xyzwfw.gov.cn/ )注册并登录,在主页搜索 “ 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 ,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指南要求,填写《信阳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 附件 1) 、《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附件 2 )或《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附件 3 )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

( 二 ) 窗口受理

受理时间: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将《信阳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 附件 1) 、《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附件 2 )或《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附件 3 )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 8 号窗口(新七大道街道 110 号)。

( 三 ) 申报要求

1. 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2. 《信阳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 附件 1) 、《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附件 2 )、《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附件 3 )以及相关佐证材各一式 2 份 , 封面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科 : 董欣、卢华

           联系电话: 6331405

          电子信箱: xyskjjzcfg@163.com

     附件 :     1.信阳市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2.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doc

                      3.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doc

          

         

 

 

                                               20 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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