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平桥区城阳新城高中 收费标准(试行)意见的公告

根据《 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 )规定, 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 经市 发改委、教体局会商, 参照我省同类收费标准,充分调研 后 拟定 平桥区城阳新城高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 执行试行价,试行期 三 年。 具体 收费标准为:

学费 4000 元/生·期、 住宿费 400 元/生·期 。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 xy fgwsfk @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 1 年7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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