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信政文

索 引 号 -01-2021-0003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信政文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7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21〕70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17日

信政文〔2021〕70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21 7 19 日市政府第 56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信政文〔 2021 5 号)。

特此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 7 27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