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有序发展,推动我市经济质量发展上新台阶,现将我市 20 20 年 获批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河南省 2020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 2021 〕 8 号)、《关于认定河南省 2020 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 2021 〕 14 号)、《关于认定河南省 2020 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 2021 〕 15 号)以及《关于补充认定河南省 2020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 2021 〕 49 号) 显示 , 2020 年我市共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56 家,其中,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38 家、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17 家,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 1 家。
二、 资金拨付情况
(一) 省级奖励资金拨付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 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印发了《关于下达 2021 年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补)经费预算的通知》(信财指〔 2021 〕 293 号),共下达 2020 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资金 405 万元。
( 二 ) 市级奖励资金拨付情况
2021 年 7 月 1 日 ,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印发了《关于下达 2020 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市级)的通知》(信财指〔 2021 〕 166 号),共下达 2020 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奖励资金 37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信阳高新区、新县、商城县、潢川县、罗山县、光山县、淮滨县、浉河区、上天梯管理区已按要求足额将市级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并提供了拨款凭证,平桥区、息县尚未拨付市级奖励资金。
( 三 ) 县(区)级奖励资金拨付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淮滨县、信阳高新区、新县、商城县、潢川县、光山县已按要求足额将 县(区) 级配套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并提供了拨款凭证,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息县、上天梯管理区尚未兑现 县(区) 级配套奖励资金。
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县 ( 区 ) 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以“万人助万企”活动 为契机,以 兑现 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 政策为 抓手 ,不断提升 企业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 积极性 , 努力完成 《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中我市高企目标任务, 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 二 )严格落实
请 各县 ( 区 )尽快拨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奖励资金; 请平桥区、息县抓紧时间拨付市级奖励资金;请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息县、上天梯管理区抓紧时间兑现 县(区) 级配套奖励资金。务必 于 9 月 15 日 前拨付各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避免再次出现省级配套资金被核减的情况。 对于不能按时拨付到位的县(区), 市科技局 将如实上报市政府 ,提请市政府督查,直至拨付到位为止 。
信阳市科技局
202 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