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羊山新区-48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批复-信政土

索 引 号 -01-2021-0003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信政土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9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羊山新区-48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土〔2021〕149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2日

信政土〔2021〕149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羊山新区 -488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羊山新区 -488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请示》(信自然资审〔 2021 84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 39 号令第四条的规定,经信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将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 2011 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 2012 654 号)批准征收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出让方案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宗地位于羊山新区新五路与新三十街交叉口西北角。东临规划新三十街、南临新五大道、西临规划道路、北临新三路(具体位置详见羊山新区 -488 号地块出让宗地图),土地面积为 57935.3 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小于或等于 5% ,出让年限分别为商业用地 40 年、住宅用地 70 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

经信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8 24 日出具的信自规条(羊)字 2020 14 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该宗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 2.5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 25%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 35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4 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四、供地时间及方式

该宗地 2021 年第三季度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其它事宜

1 .本宗地为净地出让。出让土地成本由辖区政府与财政部门清算。

2 2021 8 17 日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地价集体决策会议,研究羊山新区 -472 号地块地价,会议要求将 472 号地块连同南侧地块一并出让,羊山新区赋予新的地块编号为羊山新区 -488 号地块, 8 24 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新的规划条件。 488 号地块出让起始价为 700 万元 / 亩,竞买保证金全额缴纳。

3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催交后仍未缴的,可以解除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满 1 年未动工建设的,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 的土地闲置费,满 2 年未动工建设的,可以无偿收回竞得人的土地使用权。

4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及时申请办理不 动产登记。未经批准竞得人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5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出现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或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由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

此复。   

 

 

   

2021 8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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