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信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 众创空间运营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 、管理区 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信阳 市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信 科〔20 21 〕 33 号)的要求,为做好全市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0 20 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范围内经认定(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和 众创空间。

二、 考核内容

(一)服务能力

     主要评价孵化载体拥有的场地面积、从业人员培训、中介服务机构、拥有孵化基金、苗圃和平台建设等。

      (二)孵化绩效

     主要评价新增孵化企业与毕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拥有知识产权、融资能力和对外开放合作等。

     (三)社会贡献

主要评价企业吸引就业能力和大学生创办企业等。

以上数据截止到20 20 年12月31日。

     三、考核分类

     考核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次,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级别、分类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照所属类型进行排序, 最终对每个类型中考核优秀的载体进行 表彰 。

    四、 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 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汇总 后 于 11 月 12 日 1 7 : 3 0前统一报送至 信阳 市科技局 313 室。

联系电话: 0376- 80936 80   

    五 、有关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及时将考核事宜通知到有关载体,组织好企业填报工作,并及时审核,确保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未参加考核的载体按不合格处理。

 

      附件: 信阳市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考核表.doc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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