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落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双长制”的通知》(豫政办〔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群链长制和盟会长制(以下简称“双长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设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总群链长,由市长担任。每个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设群链长1名,由1名副市长担任。每个重点产业链设群链长责任单位1—2个,由相关市直部门担任;设盟会长单位1—2个,由市内在该产业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联盟、协会或商会担任。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总群链长、群链长职责。 1.总群链长负责总揽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培育工作。 2.群链长负责以下工作: (1)推动集群能级提升。组织群链长责任单位、盟会长单位、有关研究机构等开展集群发展方向、“五链”深度耦合等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推动分包联系集群发展能级提升,积极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制造业集群。 (2)组织研究产业政策。加强集群产业链调研,深入掌握产业发展现状,组织研究制定相关规划、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等。 (3)组织编制图谱清单。组织群链长责任单位、盟会长单位编制集群重点产业链图谱,编制重点产业链招商、人才、技术、平台、企业、项目、园区、融资、用地、环保等方面清单。 (4)组织攻坚短板弱项。根据图谱清单,组织梳理集群产业链发展堵点痛点难点和短板弱项,加强问题协调解决,着力补短板、锻长板,营造良好产业生态,推动实现集群产业链培育目标。 (二)群链长责任单位职责。 群链长责任单位在总群链长、群链长指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加强集群产业链调研,为链长决策提供参考。牵头研究拟订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拟订相关产业政策。加强重点产业链运行监测,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机制。 2.牵头编制图谱清单。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集群重点产业链图谱和清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牵头落实重点事项。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产业链招商、龙头企业培育、重点项目推进、关键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牵头督导重点事项落实。 4.指导协调盟会长单位。指导协调盟会长单位进行延链补链强链,加强供需对接,推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积极吸纳盟会长单位工作意见建议,回应企业关切,协调解决问题。 (三)盟会长单位职责。 1.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发挥企业(协会、商会)市场优势,组建重点产业链联盟,协助群链长、群链长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规划、产业政策、工作方案等拟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发挥联盟影响力、带动力,搭建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协同破解科技创新、投资融资、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等瓶颈制约与共性难题,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带动企业共赢发展。 3.强化产业链企业自律。维护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合规护链稳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带头落实产业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产业链联盟形象。 (一)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建立总群链长例会制度,由总群链长或委托其他群链长负责召集,半年召开一次。建立群链长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建立群链长责任单位调度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调度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适时召开。建立产业链联盟会商制度,由盟会长单位适时召集召开。 (二)健全问题协调机制。根据集群重点产业链图谱编制和清单梳理情况,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产业链培育问题,分类建立台账。个性重大问题通过群链长例会、群链长责任单位调度会和联席会协调解决,共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或出台相关政策统筹解决。落实“13710”工作要求,坚持“企业满意”标准,及时关注企业反馈,着力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企业满意度。 (三)加强工作督促评价。建立督促督办制度,重点督促总群链长、群链长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产业政策贯彻情况,短板弱项攻坚情况,企业问题解决情况等。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根据集群产业链规模能级、创新能力、龙头企业培育、项目支撑、国内外影响力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群链长责任单位、盟会长单位对接沟通,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区)可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相关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副群链长,协助群链长推动本地产业链培育工作。各县(区)可参照市级“双长制”建立健全本地优势集群特色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影响力,为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