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 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 、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9 〕 5 号)、《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 21 202 5 年)》(工信部联电子〔 20 21 1 5 4 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 ,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按照《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 豫工信联电子〔 2021 〕 140 号 )文件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 、民政 、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 2021 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申报 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 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家庭养老床位、社区日间照料、智慧助老餐厅、虚拟养老院等智慧养老场景,居家上门服务、智慧养老院、医养结合、服务监管等综合场景,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的示范企业,打造一批聚集效应凸显、经济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

(一)企业类

深化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 5G 、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养老融合创新应用,围绕健康监测、安全监控、养老照护、康复辅助、心理慰藉等重点方向,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的试点示范企业,提供面向典型应用场景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

(二)园区类

围绕智慧健康养老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等,吸纳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链上下游,打造产业集聚度高、发展特色鲜明、创新能力突出、配套服务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试点示范园区,孵化支持企业发展,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协同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

(三)街道(乡镇)类

围绕应用场景,强化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 5G 、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应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养老需求,支持建设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试点示范街道(乡镇),丰富服务种类,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深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落地,打造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

(四)基地类

围绕应用场景,结合当地特色优势,统筹所辖资源,创建一批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试点示范基地,提升科技对健康养老的支撑能力,吸引智慧健康养老市场参与主体,推动各行业与智慧健康养老跨界融合与创新,积极拓展智慧健康养老市场空间,深化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应用,推进典型应用场景落地,加强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类

申报主体为中国大陆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不少于 3 年,具有不少于 2 个落地项目,以及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企业类型包括产品企业、平台运营企业、机构运营企业、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产品企业。 2020 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研发投入占总收入占比不少于 4% 、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 10 项;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能力。

2. 平台运营企业。 2020 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 万元,其中市场化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10% ;平均月订单量不少于 10 万单、用户数量不少于 50 万户、应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种类不少于 10 种;应具有较强的平台开发 / 维护能力、供应链整合能力及服务运营能力。

3. 机构运营企业。 2020 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 万元,床位数不少于 300 张,应用智能健康养老产品种类不少于 5 种;应建有信息化系统,以优化服务流程以及加强服务管理设。

4. 服务企业。 2020 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 万元,用户数不少于 1 万户;应建有服务信息平台,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建有服务规范及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二)园区类

申报主体为技术开发产业园、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孵化园等产业聚集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园区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创建积极性高,并已将该园区列为政府重点建设或支持项目。

2. 园区社会效益显著,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促进创业、创新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表现良好。

3. 园区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已集聚不少于 20 家现从事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企业,或 2020 年新落地智慧健康养老企业不少于 3 家。

4. 园区内智慧健康养老营业务收入占园区营业务收入的占比不少于 50% 。

5. 建有完善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

6. 园区内至少申报或具有 1 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企业。

(三)街道(乡镇)类

示范街道(乡镇)以街道或乡镇为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已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的资金,其中信息化和智能终端产品投入不少于 200 万。

2. 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应用不少于 5 种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提供不少于 5 种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不少于 10000 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3. 应围绕不少于 4 个典型应用场景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其中须有医养结合场景。

4. 具备良好的信息化基础,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模式为辖区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及管理效率。

5. 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企业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四)基地类

申报主体为县(区)级人民政府,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较好的产业基础和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条件,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化累计投入不少于 800 万元。

2. 制定智慧健康养老发展规划,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资金、人才、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3. 建有统一的、互联互通的智慧健康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辖区智慧健康养老资源的统筹、监管等职责。

4. 建设至少 1 个智慧健康养老体验中心,并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 3 个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乡镇)。

5. 应围绕不少于 8 个典型应用场景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建设。

6. 所辖地区至少具有 1 个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信息化、数字化服务。

7. 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规范建设,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 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申请企业、 园区、 街道(乡镇)和基地 通过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在线申报系统(网址 www.ihci.com.cn )下载申报书,填写后在线提交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 向所在 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生 健康 主管部门进行 现场核实 并推荐满足条件的企业、 园区、 街道(乡镇)和基地,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函 ,将申报单位资料和推荐函 (包括纸质版 一式 及电子版光盘) 11 月 27 日前报送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装备与电子信息科

工业和信息化 会同 民政 生健康 对申报单位 进行实地考察,择优 报。

示范企业、园区、街道(乡镇)和基地应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5 )》,努力树立行业标杆,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国家和省将加大对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的宣传推介和支持力度,同时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示范企业、园区、街道(乡镇)和基地开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应用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联系人:  市工信局      钟家胜   6365518  

    市 民政 局      林志刚   6366601

               卫生健康委          6611056

 

 

                                                                                      2021 年 11 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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