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1-00054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政办〔2021〕36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 |
信政办〔2021〕36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 6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文字解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