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阳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 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31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信政办〔2021〕55号文件正式印发。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解读:

一、《管理办法》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市旅游民宿产业有了长足发展,成为发展全域旅游的突破口、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助推器、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引擎,为实现“两个更好”提供了新的助力。但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发展合力不足、营销手段单一、创新发展不足、监管隐患较多等问题。为加强旅游民宿管理,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有关规定,遵循“科学规划、政策引导、便利准入、部门协同、属地管理、行业自律”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是依据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旅游条例》及国家、省有关旅游民宿标准,充分借鉴省内外旅游民宿发展先进经验和做法,立足我市旅游发展实际,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业界专家、民宿业主等进行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是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充分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与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16个市直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形成《管理办法》(修改稿);三是加强会商,并经市政府法制审核,进一步完善,形成《管理办法》(讨论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五部分19条:第一部分是总则,从第一条到第四条,明确了《管理办法》出台目的、适用对象以及旅游民宿的概念等。第二部分是基本要求,第五条、第六条,对旅游民宿规模、建设设施、消防安全和经营管理条件进行了规定。第三部分是经营规范,从第七条到第十一条,明确了旅游民宿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四部分是监督管理,从第十二条到十七条,明确了旅游民宿的设立审批、日常监管及行业协会建设等相关内容。第五部分是附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明确各县区可根据《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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