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2年3月28日市政府第七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7日,信阳市人民政府以信政文【2022】22号正式印发。现将《办法》的修改背景、修改的指导思想、修改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说明。

一、修改背景

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执行的是信政文【 2017 23 号,该文件是根据当时房地产市场情况制定的,主要采取鼓励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施行已近 6 年。结合我市目前房地产市场情况,该文件中的补偿方式及奖励标准需要进一步优化,加之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部分条款与实际情况不符。为此,需要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完善。近期,有关部门对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调研,起草了《办法》修改稿,广泛征求了各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认真研究,并不断修改完善,拟定了该《办法》。

二、修改的指导思想

     取消原《办法》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奖励标准,适当提高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奖励标准。目的是通过价值手段,鼓励和引导 被征收人 选择房票安置,解决中心城区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政策。

三、修改主要内容

一是取消第一条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 》( 豫政〔 2012 39 内容表述。因省该规定已废止,新规定尚未出台。

二是将《办法》中涉及房管、国土、规划、城管执法等单位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或单位名称变更,进行了修订。

三是取消《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关于选择货币补偿上浮 30% 20% 的奖励规定。  

四是增加了房票安置的相关规定。主要是采取相应奖励措施,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    


原文: 《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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