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信阳市发展再生稻三年2023年-2025年行动工作方案》有关问答-政策解读

问:什么是再生稻。

答:再生稻即“一种双收”的水稻。头季稻具有稳产、高产,再生季具有生育期短、米质优、省种节水、省工增效等优点。

问:种植再生稻前景如何。

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消费需求已从吃的饱向吃的好、吃的安全转变。再生稻再生季因施用化肥较少,基本不打农药,加之昼夜温差大,生产出的稻米米质优、口感好,虽然价格高出普通大米但仍受消费者青睐,特别是春季期间往往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发展前景较好。

问:发展再生稻的经济效益如何。

答:据调研,再生稻头季稻扬花期能有效避开8月份高温天气,亩均产量达到1200斤以上。再生季亩均产量达到400斤左右,因再生季昼夜温差大,生产的大米米质优、口感好,一般市场售价在每斤5元以上。因此,种植再生稻与只种一季水稻相比,亩均增产400斤左右,亩均增收500元以上。

问:我市为什么适合种植再生稻。

答:一般来讲,一个地方有效积温在2000-4700度之间,可以种植一季稻;有效积温在5300-7000度之间,可以种植双季稻。我市位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区,有效积温在5000-5100度之间。我市农业科研部门根据“种双季稻积温不足、种一季稻积温有余”这一情况,通过多年的探索、试验和总结,研究出适合我市生产的再生稻种植技术,提高了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同时,我市8月中旬前后极易发生连续35度以上的高温天气,时值部分春稻正处于扬花期,造成这部分春稻授粉率不高、产量低。而再生稻头季稻在7月份扬花,8月中旬已收获完毕,因避开了高温热害,头季稻产量较高。

问:再生稻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何意义。

答:我市小麦在扬花期极易遭遇连阴雨天气,如果防治不及时或不当,容易造成赤霉病发生较重,影响小麦产量和品质。加之我市罗山、光山、商城、新县大部,潢川南部,浉河、平桥等部分耕地种植稻茬麦因产量低,很多农户不但没有效益,甚至还赔本,出于生产效益的选择,这些农户选择只种一季春稻,而在冬季将这些土地闲置起来。如果将这些土地用于再生稻生产,不但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因实现一季双收,土地的产出率较只种一季春稻多出400斤左右,很显然发展再生稻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问:我市再生稻发展状况如何。

答:一是种植面积发展较快。全市再生稻种植面积已由2012年的不足500亩发展到2022年的61.5万亩。二是种植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大力宣传培训,再生稻生产技术被越来越多的种植户掌握运用,全市再生稻平均单产由最初的100多公斤增加到现在的200公斤左右。三是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相当一部分种植大户由单纯的种植,发展到加工、销售行列,购买了先进的加工、包装设备,注册了品牌,开展了线上线下销售,信阳再生稻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

问:我市再生稻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答:一是育秧问题。再生稻种植需要采取温室或钢架大棚育秧,但不少地方发展的不够,育秧难以保证。二是机收问题。由于再生稻栽插时没有预留作业行,加之收割机履带较宽,造成再生稻头季稻收割时对稻茬碾压面积较大,再生稻产量收到影响。三是品牌问题。加工企业较多,依法注册的再生稻稻米品牌也不少,但因企业加工能力有限,又各自为战难成气候,市场的影响力较小。

问:出台《信阳市发展再生稻三年(2023年-2025年)行动方案》有何意义。

答:《信阳市发展再生稻三年(2023年-2025年)行动方案》中对我市再生稻发展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能够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推动我市再生稻产业高质量发展。

问:《信阳市发展再生稻三年(2023年-2025年)行动方案》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近几年,我市高度重视再生稻发展工作,促进全市再生稻由2012年的不足500亩发展到2022年的61.5万亩。发展再生稻能够有效利用温光资源、提高“一季有余、两季不足”地区复种指数,增加单位面积产量和收入,是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进一步提高粮食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是农业提质增效的有效抓手,也是促进农民种粮增产增收的有效着力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在市政府副市长胡亚才的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信阳市发展再生稻三年(2023年-2025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和吸取相关市直单位、各县区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法制审核,形成此《工作方案》。

问:《信阳市发展再生稻三年(2023年-2025年)行动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信阳市发展再生稻三年(2023年-2025年)行动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一)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再生稻种植面积、预计产量等目标。

(二)工作措施。主要是要求从优化区域布局、加强优质品种筛选和推广、强化良种良法配套、提高机械化水平、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高产典型示范和进一步推进一二三产融合七个方面推动全市再生稻高质量快速发展。

(三)奖补办法。市级下达到县区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或其他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奖补金额为按照当年种植目标任务每亩奖补20元;奖补原则为对完成种植面积任务、再生季达到目标产量的县区进行奖补。奖补期限为2023-2025年。各县区制定具体奖补办法。

(四)强化组织保障。提出了高度重视、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三项保障措施。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再生稻发展三年(2023-2025)行动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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