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信阳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信阳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和

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印发了《信阳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信政〔2023〕6号)。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和使用成效,推动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快速提档升级,带动脱贫群众(监测户)稳定增收,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出台了《信阳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9条。

第1—2条,明确了市级衔接资金支持的方向和对象,市级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优质稻米、弱筋小麦、茶叶、油茶、畜禽、水产六大主导产业和花生、油菜、红薯、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六个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第3—6条,明确了项目认定程序、资金分配方式和项目实施要求。项目的认定和实施均由县级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后报市级审核,市级根据预算安排和县(区)产业项目申报情况,分配市级衔接资金。市级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要纳入项目库管理,要强化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完工后要明确产权归属。

第7—9条,明确了项目的后续监管和绩效考评要求,项目实施开展事前备案审查、事中跟踪检查、事后评估考核,评估检查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三、主要亮点

《实施办法》规范了市级衔接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除必要的支持方向以外,市级衔接资金将重点支持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这项举措能够将有限的财力用到全市的产业发展上,从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更好地带动脱贫监测人口稳定增收。


    解读单位:信阳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376-6366645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 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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