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3-00057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机关 | 信政文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平桥产业集聚区PCQ03-04-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信政文〔2023〕82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
信政文〔2023〕82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 批准 平桥产业集聚区 PCQ03-04-01-01 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 划 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平桥产业集聚区 PCQ03-04-01-01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 2023 〕 273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信阳市平桥产业集聚区 PCQ03-04-01-01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地块位于平东街道办事处中山居委会龙江路与光彩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用地面积约 10325.92 (约 15.49 亩),其中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7249.81 ㎡(约 10.87 亩),道路用地 3076.11 ㎡(约 4.61 亩)。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