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共性整改任务第27项)验收公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7项)我市承担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水污染防治仍需发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突出。部分产业集聚区管理粗放,配套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或“带病运行”。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全市产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健全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基本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时监控涉水企业排放情况。
(二)完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营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三)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排查涉水企业污水处置排放情况,对非法排污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企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要求立行立改。
(四)加大对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监督频次,对超标排放加大处罚力度,严防“带病运行”。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印发《关于2021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筛选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深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截至2022年底,全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涉水企业共79家,其中产业集聚区涉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均完成安装并正常运行。
(二)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和管网建设,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和日常监督执法,持续对污水处理厂开展帮扶指导。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改造雨污混错接点173处,新建及改造排水管道8914米,新建排水检查井393座,排查排水管道658.222公里,排查溯源排口2927个。实施了信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三污水处理厂连通工程,新建污水提泵站1座,污水管道8153米,极大提升了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三)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进行立案查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信阳市丰庆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规范了涉水企业排污行为。
(四)印发《关于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核查帮扶行动的通知》,成立专项帮扶小组,对全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核查帮扶。核查污水处理厂16个,发现问题73个,截至2022年9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目前均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 石慧 杨学来
固定电话:0371—66309591
手机号码:15038034888
电子邮箱:wfc113@163.com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