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 科技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信阳 市 人民 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 信政〔 2015 〕 36 号 ) ,进一步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 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 4 年信阳市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众创空间备案要求
1. 备案对象为在信阳市内注册,符合《信阳市 众创空间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众创空间 认定条件。
2. 填报《信阳市 众创空间 备案申请报告》。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
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 信阳 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 “ 黑名单 ” 记录。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 备案 要求
1. 备案对象为在 信阳市 内注册,符合《信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孵化器认定条件。
2. 填报《信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备案 申请 报告 》。
三、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 202 4 年 4 月 1 日至 202 4 年 4 月 30 日截止 。
申报单位在 “ 信阳市政务服务网 ” (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department/001003025002023?region=411500000000 )注册并登录,在主页搜索 “ 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 或 “ 市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 ,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指南要求, 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并提交。 此事项办理权限已下放到县,各县的申报单位在 “ 信阳市政务服务网 ” 各县级端口办理;市辖区、各开发(管理)区的申报单位在市级端口办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 科
联系电话: 8093680
电子信箱: xyskjj gxk @163.com
附件:
202 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