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 [2021] 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 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 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全面提升气象保 障“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 平,加快推进我市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 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突出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趋利避害并举,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加快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保障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前列,气象保障乡村振兴全省领先,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成效显著。天空地一体化的精密气象监测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无缝隙智能化的精准气象预报预警重点区域全覆盖,暴雨等预报准确率比“十三五”时期提高5%;高质量智慧型的精细气象服务重点领域全覆盖,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多功能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全覆盖,人工防雹作业重点保护面积达到烟叶种植区面积的85%;应用型开放式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贡献率明显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河南先行区和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现代气象业务建设,夯实高水平发展基础。
1.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度。发展综合、智能、协同观测业务。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完成襄城、鄢陵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和许昌新型天气雷达建设任务,提高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城市智能气象观测系统。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建立生态、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深化社会化气象观测应用。实施“台站提质”行动,提升基层气象台站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无线电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强化数值预报产品的解释应用和本地预报预警指标的建立,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化水平和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水平,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加强10-45天预测能力建设,提高防汛抗旱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组建许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权威、畅通、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构建集约响应、快速联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发布流程,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健全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开展基于新基建的智慧气象服务工作。加强媒体、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增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效果。大力发展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开展市县气象业务服务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构建业务服务流程明晰、定位明确、集约高效、特色鲜明的市县业务服务新格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总体规划与评估体系。依托许昌市应用气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创新平台集聚资源、开放联合的作用,加强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气象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防范气象灾害风险。
1.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开展新型智慧城市气象服务。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完成市县两级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等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建立风险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许昌主城区通风影响评估,完成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加强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升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气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完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工作。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市县两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水平,力争将许昌国家基本气象站和许昌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中心创建成省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科协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完善公路、铁路等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建设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中小河流洪水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许昌段气象保障工作。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加强灾害发生机理和预警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服务“宜居之城”建设。
1.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实施生态文明气象保障工程。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气象保障。围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发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设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价和预报系统。推进天然氧吧、特色气候小镇等建设。开展生活、康养等气象指数服务。做好高分卫星气象应用工作。建立气候服务和生态遥感服务体系,开展精细化气候服务、生态气象服务。开展地方生态审计和生态质量气象评估工作。建立绿色GDP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推进许昌生态环境气象中心建设,开展雾霾中长期趋势预测和气象条件评估,建立臭氧污染气象条件和浓度预报预测业务。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机制,强化气象在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1.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作用,统筹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和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村趋利避害水平。围绕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片创建,开展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示范行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提高粮食生产气象保障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加强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体系,提高粮食全产业链气象保障水平。创新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机制,开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打造襄城烟叶、禹州中药材、鄢陵花卉、长葛小麦“气候好产品”等系列国家气候标志品牌。建设河南省烤烟气象服务中心、河南省烤烟气象服务重点实验室和襄城县烤烟气象服务科学试验基地,形成一中心、一室、一基地的烤烟气象服务新模式。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高标准特色农业气象保障先行区,提升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支撑保障能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气象服务提升行动。建设数字乡村智慧气象科普系统,加强气象为农服务教育培训。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高作业水平和效益。
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实施中部区域(许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扩大人工增雨飞机作业覆盖面,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利用能力和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科学性、精准性、安全性及作业效益。聚焦生态系统保护需求,针对西部山区、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区以及重要水系工程建设,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修复和水资源开发能力提升工程。聚焦烟叶生产和空气质量改善,完善烟叶防雹、大气污染防治等人工影响天气专项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专项作业效果评价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和建安区要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弹药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落实作业人员备案和培训制度。完善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落实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相关内容列入专项规划,加强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豫财农〔2015〕6号)要求,为推进我市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支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凝聚发展合力。深化与省气象局合作,落实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气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完善市级层面工作机制,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信、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等方面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