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委开展了河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2022年10月11日,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1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发改委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问题和3个方面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反思和深入研究,细化分解为4个部分12个问题,制定了24项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截至目前,24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4项,已完成但需长期坚持整改8项,已初步完成但需持续推进2项。巡察整改开展以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项,梳理政策汇编2个,开展专项检查2次,开展项目实地督导调研4次。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政治责任有偏差

(一)学习不深入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重要论述不深入,对防灾减灾缺乏足够重视。

整改措施:

(1)开展专题学习。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重要论述等,2022年11月7日和12月30日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两个专题进行了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责任领导:臧义彬

配合领导:尚德新

牵头科室(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科室(单位):办公室、农经科、储备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12月9日,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第一时间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传达学习,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

责任领导:臧义彬

配合领导:尚德新

牵头科室(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科室(单位):办公室、农经科、储备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督促不到位

问题2:委党组对下属单位党组织传达学习情况督查少,压力传导不够,下属单位在传达学习上存在落实不到位、效果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

(3)强化监督指导,围绕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每半年对各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指导。在监督指导中,对发现的学习不深入、落实党建制度流于形式等情况,坚决予以公开通报批评。2022年12月23日下发《关于开展委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采取调阅资料的形式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根据材料检查情况,在向分管领导汇报的基础上,2023年1月5日形成了检查情况通报,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国有企业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责任领导:臧义彬

配合领导:尚德新

责任科室(单位):机关党委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履职尽责不到位

(一)灾后恢复重建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

问题3:市发改委党组对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职责认识不足,缺乏系统谋划、深入调研,仅仅在重建办架构中研究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没有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抓得不紧不实,工作存在失职失责,我市相关指标一度在全省通报中排名靠后。

整改措施:

(4)深入学习各类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坚持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2022年11月7日和12月30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论述,以及《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切实加强了责任感、紧迫感。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5)加大督促力度,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日调度、周通报”,每周对各县(市、区)的投资完成额、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进行排名,指出存在问题。对重点工作事项“周交办、月讲评”,每周把灾后恢复重建中存在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各类突出问题,交办给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求限期完成。截至2022年底,我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128.42%,提前5个月完成全年投资任务,被省重建办6次在通报中表扬。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6)开展实地督导调研,按照2022年底、2023年8月、十四五时期3个时间节点,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对突出问题进行不定时重点督查。截至2022年底,市发改委联合相关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共开展7次灾后恢复重建实地督导调研,有力推动了项目进展。其中2022年12月30日,市发改委联合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前往禹州市、襄城县等地,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办调研,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应支尽支”。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二)协调推进机制不健全

问题4:工作力量配备不足,片面强调人少事多,仅安排2名同志兼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被省重建办通报批评后,才又增加1名工作人员。

整改措施:

(7)强化灾后恢复重建专班作用,市发改委增加1名工作人员,并从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抽调10人,形成灾后恢复重建专班,2022年12月30日,市发改委联合相关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前往禹州市、襄城县等地,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办调研,现场召开专班协调推进会,加大项目资金催支力度。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8)梳理总结各类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文件,形成《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文件汇编(省、市两级)》,转发给相关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对各项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的学习,系统掌握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等业务知识,提升了业务能力。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问题5:统筹协调力度不够,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对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督促多限于发送提醒函、督办函,下发通知多,跟踪问效少;数据汇总多,情况核实少;强调业务部门责任多,强调自身责任少,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

(9)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日调度、周通报”,每周对各县(市、区)的投资完成额、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进行排名,指出存在问题。对重点工作事项“周交办、月讲评”,每周把灾后恢复重建中存在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各类突出问题,交办给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求限期完成。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调研,2022年12月30日,市发改委联合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前往禹州市、襄城县等地,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和交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办调研,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应支尽支”。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建立长效督导机制,按照2022年底、2023年8月、十四五时期3个时间节点,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对突出问题进行不定时重点督查。下一步计划在所有纳入省规划项目完工前,继续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我市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应急物资采购储备有漏洞

问题6:物资采购储备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存在账实不符现象。招标采购检测环节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

(11)针对“2021年采购中标产品规格为12平米单帐篷与仓库所储存的标准、规格、品牌不符”问题,2022年10月25日市发改委进行了现场查看,2021年采购中标产品规格为12平米单帐篷,投标文件中规格、型号、品牌与仓库所储存的一致,外包装显示的体积为包装体积,并非帐篷本身体积。为加强救灾物资采购验收环节监管,防范廉政风险,市发改委制定了多科室参与的验收方案和规章制度。2022年12月1日印发了《许昌市市级救灾物资入库验收方案》(许发改储备〔2022〕251号)、《许昌市市级救灾物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许发改储备〔2022〕252号),成立验收工作组,从入库检验、抽样检测、总体验收等环节,防范验收环节廉政风险,同时注重采购、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等方面,堵塞监管漏洞。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科室(单位):储备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军粮供应站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2)针对“市军供站折叠床实际库存数量账实不符”问题,2022年7月底,市军供站储有折叠床实际库存数量为5901张,上报市发改委的月报表折叠床数量为7740张,1839张折叠床差值系物资回收未整理,工作人员在保管账中未做账务处理导致。市发改委严肃整改,一是2022年12月6日,现场指导市军供站保管人员正确处理救灾物资保管账,严格按照“实入实出”方式记账,对于已回收但未整理完成的物资,账面注明待整理,整理完成后转入保管账,反映储存物资的真实状态。二是建立物资明细账,准确记录每种物资的价格、数量、品种、入库日期及保管人员等重要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帐账相符。三是市军粮供应站制定了内部管理规范,2022年12月5日印发了《应急救灾物资库制度汇编》,对救灾物资的管理、仓储、安全等环节做出规定,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确保数量真实、储存安全。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科室(单位):储备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军粮供应站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郑州豫兴帆布制品有限公司中标的C包物资,4种商品中有3种与投标书中商品的厂家、产地不符”问题,问题涉及的3种商品为雨衣、雨鞋、担架,共计4100件,其中2010件用于2021年度特大暴雨救灾工作,目前剩余2090件,价值174320元。经向巡察组请示,考虑到本批救灾物资质量符合要求,已经调出使用的产品不再整改,对尚未使用的产品限期整改到位。市发改委已和市财政局、市应急局沟通并达成一致,采取退货退款方式,供货方已于2023年3月29日退货退款。

责任领导:张文艺

责任科室(单位):储备科

责任科室(单位):市军粮供应站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重点项目推进有差距

(一)推进不够有力

问题7:项目建设进度还需加强,全市纳入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项目共374个,截至8月11日,已完工312个,还有62个未完工。

整改措施:

(14)继续对未完工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日调度、周通报”,截至2022年底,62个未完工项目已完工49个,13个正在有序推进。对于2023年需要续建的11个市政项目和2个灾毁农田项目,将持续加大督促力度,确保项目进度达到省定时序进度。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推进

问题8:上级资金支付不及时,截至8月12日,全市上级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到位12.7亿元,支付9.36亿元,支付率73.7%。

整改措施:

(15)加强和市财政局对接,每日监测资金支付进度,对支付落后的县(市、区)继续实施“周通报”,督促提高资金支付率。截至2022年底,我市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到位12.76亿元,已支付10.36亿元,资金支付率81.21%。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推进

问题9:配套资金支付不到位,禹州市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共需配套资金597.06万元,支付125.05万元,支付率20.9%。襄城县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需配套资金481.07万元,至今未支付。

整改措施:

(16)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采取多种方式扩宽融资渠道,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截至2022年底,禹州市、襄城县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资金支付问题已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重统计轻督导

问题10:只是汇总各领域项目牵头小组进展情况,对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导不力,工作不深入、不具体。截至目前,只针对省重建办今年5月17日交办的41个问题和6月6日市纪委监委督察发现的44个问题共85个问题进行两次督查,其中还有1个问题(襄城县23个供水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未整改完毕。

整改措施:

(17)扎实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印发《许昌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许灾后重建〔2022〕2号),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县(市、区),对照专项治理10项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截至2022年底我市专项治理共发现各类问题19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8)2022年12月30日,市发改委联合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前往禹州市、襄城县等地,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办调研,相关交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9)2022年8月26日,市重建办前往襄城县实地调研,督促23个供水水厂工程修复项目558万元资金支付,截至2022年底,558万元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责任领导:穆党刚

配合领导:赵红伟

责任科室(单位):农经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以案促改不深入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11:对委属党支部和二级单位开展以案促改督查不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个人对照检查敷衍应付,互相抄袭现象严重,存在同支部、同部门、跨支部和跨单位抄袭现象。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在巩固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

(20)建立审核把关机制,2022年12月13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系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明确规定机关各党支部支委会班子和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会前报市发改委机关党委审阅。委属粮食企业党组织班子和班子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在报机关党委审阅前,先得到市发改委有关粮食业务科室的指导,然后由联系企业的委领导签字后,报机关党委审阅;党支部书记审阅本支部全体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坚决杜绝跨支部、跨单位抄袭现象。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肃个人对照检查,严厉禁止个人对照检查敷衍应付、互相抄袭的行为。

责任领导:臧义彬

配合领导:尚德新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科室(单位):委下属单位、委属企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1)开展整改实效和机制建设“回头看”,2022年12月3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7·20”案件以案促改专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认真开展回头看,逐一盘点整改情况,逐一重审有关制度机制,及时予以整改。各相关企业已形成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臧义彬

配合领导:尚德新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科室(单位):委下属单位、委属企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问题12:派驻纪检组对下属党组织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少,深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督导不够,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市纪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才向市发改委发出《专项监督通知书》,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不够。

整改措施:

(22)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底线思维。督促市发改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于2022年11月7日和12月30日安排党组理论中心组分两个专题进行了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重要论述,通过深入学习交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把所学所思,转化为具体行动,扎实做好灾后重建、廉洁自律、以案促改等工作。

责任领导:王辉

责任科室(单位):纪检监察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强化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针对防灾减灾安全工作监督主体责任的问题,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调研督导,了解一线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纪检组副组长宋聪同志于2022年9月29日、11月7日参加五里岗公司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2月1日,纪检组长王辉同志前往五里岗公司实地调研,对公司党建、纪检以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提出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对中层干部召开了廉政谈心谈话座谈交流会议,提高了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引导公司新任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吸取教训,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

责任领导:王辉

责任科室(单位):纪检监察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强化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一是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列席会议与专项督查、调阅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等方式前移监督关口,筑牢监督防线。二是强化对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监督,严格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三是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对下属单位及二级机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完善采购流程全过程监督机制,建立采购事项事前通报制度,通过组务会集体研究、参加党组会讨论等方式,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从政策法律法规、厉行节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采购过程中,通过询价比价、抽查物资、核验手续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规范管理。五是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组织学习采购事项典型案例并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提醒,让咬耳朵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防范于未然。六是加大线索查处力度,公布物资采购举报电话,扩大线索来源渠道,严肃查办物资采购领域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委纪检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建立台账4份、审核巡察整改方案9次、实地监督检查11次、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专题沟通反馈9次,通过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到位而不越位,有效督促各单位党组织提升政治站位,扛稳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巡察整改问题全面整改销号。

责任领导:王辉

责任科室(单位):纪检监察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69707;邮政信箱许昌市发改委8515房间;邮箱xcfgwnjk@126.com。

中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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