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备案并推荐2023年度优秀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许昌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在申报备案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批综合评价优秀、创新研发实力强的优秀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2023年度拟报市科技局备案的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中择优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和严重失信等行为;

2.已建立相对稳定的组织架构,有规范的运行管理制度,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明确;

3.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技术创新队伍,其中科研人员达到10人以上;

4.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50万元以上;

5.拥有自主研发、成果转化所必需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研发仪器设备原值50万元以上。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推荐指标和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并指导制作许昌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市科技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2.申报书和附件统一进行书籍式装订,A4纸双面打印并标注页码,纸质材料一式5份与申报书电子版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9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收齐材料后连同正式推荐文件一并报送,多报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备案任务及推荐指标

备案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任务指标

县(市、区)

禹州市

长葛市

鄢陵县

襄城县

建安区

魏都区

示范区

开发区

东城区

指标数量

60

70

20

20

30

10

10

10

10

10

推荐优秀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指标

县(市、区)

禹州市

长葛市

鄢陵县

襄城县

建安区

魏都区

示范区

开发区

东城区

指标数量

6

7

2

2

3

2

2

1

1

1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A座1821房间

联系人:牟知林 联系电话:2965020 13639661098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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