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 索 引 号 :

    114110000057476804/202306-00003

  •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局

  • 生成日期:

    2023-06-20 16:19

  • 名 称 :

    解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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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3号公布了《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团体管理,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规定了宗教团体组织机构、宗教团体职能、监督管理等内容。《办法》明确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履行对宗教团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

    《办法》规定,宗教团体代表会议、理事会(委员会)和常务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决定相关事项,行使职权;宗教团体相关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团体章程规定产生,并履行职责;宗教团体应当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团体章程规定的职能;宗教团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自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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