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00005747250A/202307-00002
本级政策解读
市体育局
2023-07-18 21:4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体育河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3日
许昌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体育河南实施方案
为切实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体育河南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进一步发挥体育的健身健康、竞技出彩、产业发展、提振消费、文明建设等综合功能,为我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群众的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国民体质监测达标合格率超过国家平均标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成效明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以上。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培育更多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和鲜明许昌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相互促进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提升,优势项目进一步彰显。全市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和全民健康素养,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均衡配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有效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全面补齐全民健身短板,力争到2025年,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和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不断提升,科学完整、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完善的场地设施管理维护机制基本建立,健身环境明显改善,真正实现“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市本级建成许昌市体育会展中心,所有县(市)要建成“两场三馆”,即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并不断缩小城乡差别。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按照规划,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公园、公共绿地、游园广场等场地,增设健身设施,完善健身功能。鼓励各县(市、区)建设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灯光门球场、笼式足球场及适合老人、儿童等人群使用的健身游乐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运营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健身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完善各类公益性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推动体育消费平民化。到202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4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探索传统新兴并举的办赛模式。完善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机制,市级每年举办全民健身大会暨农民运动会,县级定期举办综合性体育运动会、青少年体育运动会。创造便利条件,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服务指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培育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楼群运动会、乡村运动会等小型多样、贴近群众的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县(市、区)结合实际,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继续办好“城市街头篮球争霸赛”“青少年体育锦标赛”“业余足球联赛”“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乒动许昌”“羽动许昌”“畅游护城河”等品牌赛事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和单位举办龙舟赛、健步走展示活动、武术(太极拳)交流展示活动、“重阳节”老年人体育大会等体育健身活动。每年开展全民健身市级品牌赛事和活动20次以上、县级50次以上,带动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500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增强青少年体育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建立健全学校体育教育机制,将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年度考核,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支持老年体育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科学指导。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对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给予支持,帮助残疾运动员开展体育训练,支持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残运会。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大力普及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开展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重点发展大众休闲健身活动项目,扶持推广具有地域、民族、民间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每年为城乡居民提供体质健康测评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少于1万人次,“走基层、送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不少于5000人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中等强度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成立学校体育代表队。落实“双减”举措,加强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拓展校园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育科普研学等活动。规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推动体教融合,选派市体育运动中心优秀教练员,进入市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指导体育教育教学、开展业余训练,培养、选拨出来的优秀体育苗子,按相关规定解决其升学、入学和学籍问题。在课后服务中开展多样化的体育活动,降低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作机制。以校园足球、校园篮球为引领,促进校园运动项目协同发展。支持大中小学成立体育代表队,选择建立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游泳、体操、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啦啦操、跆拳道等项目学校代表队,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加各类体育竞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促进体卫融合。倡导“运动是良医”的理念,充分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病预防和身体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河南省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在市中心城区建设科学健身指导站,安排专业的医生和教练员做健身、康复等方面的指导,开具“运动处方”,避免运动损伤,增强群众体质。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文体活动中心”进社区模式。推进市、县两级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5年,培养300名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成为科学健身指导员。(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提升青少年训练和竞技体育水平。健全和完善青少年培养、选拨、训练、输送、参赛等各项体制机制,为国家选拔培养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向省、国家运动队输送优秀体育苗子,力争优异成绩。市、县每年继续举办青少年体育锦标赛,锻炼、培养优秀体育苗子。积极巩固我市在自行车、游泳、足球、拳击、跆拳道、摔跤、体操、皮划艇、武术等项目的优势,拓展其他体育项目,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禹州市重点发展皮艇、赛艇、篮球、田径、羽毛球等优势项目,长葛市重点发展自行车、篮球、足球、乒乓球等优势项目,鄢陵县重点发展排球、篮球、乒乓球、田径,襄城县重点发展足球、田径、拳击、武术、篮球等优势项目,魏都区重点发展拳击、摔跤、武术、篮球、足球、游泳、幼儿基本体操等优势项目,建安区重点发展田径、足球、跆拳道、幼儿基本体操等优势项目,示范区重点发展田径、乒乓球等优势项目,开发区重点发展足球、田径等优势项目,东城区重点发展幼儿基本体操、乒乓球、游泳、啦啦操等优势项目。全力做好第十四届河南省运动会、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等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工作,力争更多运动员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办好每四年一届的市运会。建立反兴奋剂长效治理机制,构建反兴奋剂教育预防体系,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推动体育产业提质增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体育设施建设、赛事活动运营、竞技人才培养、发展体育产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体育用品制造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格局。立足许昌的优势和特色,打造具有许昌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力争到2025年,至少培育5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依托许昌城区水系建设成果,禹州大鸿寨、襄城紫云山、鄢陵花木基地、许昌市体育会展中心等发展户外登山、休闲旅游、竞赛表演产业。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助推作用,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全民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康复和体育用品生产、销售等体育产业倾斜,培育体育用品和服务龙头企业。通过各类赛事活动拉动节假日消费和夜间经济发展,注重体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新热点,拓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运动技能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空间,促进体育服务消费提质扩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以体育赛事和活动为载体,加强中华体育精神、奥林匹克精神的普及和教育,弘扬体育文化。以新时代女排精神为引领,深入挖掘运动项目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发挥优秀运动员的示范作用,把弘扬体育精神和坚定文化自信结合起来,激发广大群众爱国热情。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开展公益活动,倡导进取、有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体育风尚,为新时代我市竞技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精神力量。加大体育文物、档案、文献的普查、收集、整理、保存和研究利用工作。做好传统体育项目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创新发展,加强太极拳、五禽戏、鞭陀等传统体育项目推广。(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规划、纳入实事、纳入考核。各县(市、区)要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和事项清单。
(二)保障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应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全民健身需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按照面向社会、重在基层、属地为主、财随事走的原则,加强对基层的资金、人员、场地设施的投入支持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全民健身公益事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壮大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市直各单位、县(市、区)要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切实做好安置工作。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户外赛事活动的分级管控体系,落实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地方体育主管部门的管控责任。依法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监管,建立完善体育执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