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第21号令)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委拟于8月中旬召开我市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 20名,其中:消费者10名,由市消费者协会从自愿报名人员中选取推荐产生;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3名,由市教育局推荐产生;相关领域专家1名,由市发改委邀请;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参加人6名,由市发改委邀请。旁听人员3名,由市消费者协会协助价格主管部门选取产生。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新闻媒体按照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产生。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 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四)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六)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三、报名方式
本次听证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消费者及旁听人员报名。 网上报名请于 2023年7月2 6 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一并发送至 xcsxfzxh@163.com邮箱。现场报名请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7月 20 日至 7月2 6 日(不含双休日)每天 8:30—12:00、15:00—18:00到许昌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报名地点: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525室。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4-2977088。
(二)其他人员报名。 网上报名请于 2023年7月2 6 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居民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扫描件或照片)一并发送至 xcswjzhk@163.com邮箱。现场报名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23年7月 20 日至 7月2 6 日(不含双休日)每天 8:30—12:00、15:00—18: 0 0到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报名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府西路口北200米政府西院8号楼508房间。联系人:禄 先生 ,联系电话: 0374-2962726。
报名表可以在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也可以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者请确认报名信息和提交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听证会参加人需提前研究相关材料,客观公正表达意愿;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配合听证主办方开展工作;
(四)听证方案要点及有关材料,听证会时间、地点,将于听证会召开 15日前通过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备注:根据《河南省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试行)》,学校会计成本信息同步公开,公开地址为:许昌市教育局网站 “通知公告”栏http://jyj.xuchang.gov.cn/tzgg/about.html)
特此公告。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 9 日
附件: 许昌市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