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 索 引 号 :

    00574747-X/202310-00148

  •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 生成日期:

    2023-10-27 14:36

  • 名 称 :

    《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出台背景

    托育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工作,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也以单独或联合发文的形式,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当前,河南省存在着群众托育需求大,普惠托育率较低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具有职工工作任务重,年轻女性职工数量多,托育需求大等特点。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工作意义和工作目的。即: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单位或联合相关单位举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持续提高医疗卫生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以人文关怀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要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婴幼儿托育服务。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有三个原则,第一个是普惠导向原则,明确普惠性、福利性是公立医院办托育的基本属性。第二个是因地制宜原则,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量力而行,按需设托,给予医疗机构充分灵活机动空间。第三个是安全健康原则,明确把婴幼儿安全和健康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这是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最重要底线。

    第三部分是建设任务。首先明确试点先行,要求职工人数在2500人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建设普惠托育机构。其次是合理规划,明确医疗机构要合理确定拟建托育机构规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服务。第三是有序推进,明确各医疗机构应在2023年内实现项目筹备或开工,2024年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卫生健康系统特色的托育服务。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符合标准规范。二是加强医育结合。三是加强运营管理。四是强化示范引领。五是加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六是落实登记备案。

    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三是强化经费支持。四是强化督导考核。

    三、贯彻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策保障,细化工作方案,制定项目清单,大力推动公立医院办托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动和引领当地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组织协调、宣传解读和督导调研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通知》各项要求落实见效。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