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00005747138B/202509-94236
本级政策解读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09月29日
有效
其他
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以下简称《发展奖励政策》)。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发展奖励政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制造强省的决策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两融五城四跃升”的工作安排,着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全市经济整体提质增效,依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制造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规划,特制定《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
二、政策的主要目的
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任务,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和明确奖励标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激励制造业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深化数字化转型、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质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示范标杆,推动我市制造业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首次获评省5G全连接工厂、大数据创新发展平台的企业(项目)和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支持项目的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按投资比例给予一定补助。
(二)激励企业示范引领。对获得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超级能效工厂、零碳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省级智能工厂(车间)、“数字领航”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新评定的A级环保绩效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引导企业发展壮大。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入规上单位库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技术改造: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以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数字化转型:指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推动业务流程、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
绿色工厂: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绿色供应链:指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理念贯穿于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回收处理和物流等供应链全过程。
制造业创新中心: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
制造业单项冠军: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新入库企业:指当年新开业(投产)企业。
“小升规”:指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条件,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市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特定领域发展的除本政策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类专项资金。
失信惩戒对象:指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信用平台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
政策中的“不超过”、“及以上”:“不超过”包含本数,“及以上”包含本数。
五、核心条款解读
问:企业如何知晓具体的年度奖励比例?
答:政策第一条至第三条(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奖励比例,并非固定为15%或20%。市工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每年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总额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数量,进行综合测算平衡,提出当年具体的执行比例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年度申报指南中向社会公布。此举是为了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使用效率。
问:企业同时满足多项奖励条件,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政策体现了“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对于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如果已获得市级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则本政策不再重复支持。但对于不同项目或不同称号的奖励,原则上可以同时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政策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同一企业原则上一个申报年度内只能申请1个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这意味着企业需选择最具优势的一个奖励项目进行申报,不能在同一年度内申报多个项目类补助。
问:新入库企业和“小升规”企业的奖励如何计算?
答:这两项奖励均基于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量部分进行计算。
新入库企业奖励:奖励基数=(该企业入库后首完整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奖励金额=奖励基数/500万元*1万元(计算结果取整),最高5万元。若增量不足500万,则无奖励。
“小升规”企业奖励:奖励基数=(该企业“升规”后首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该企业上年完整年度营业收入)。奖励金额=奖励基数/500万元*1万元(计算结果取整),最高5万元。若增量不足500万,则无奖励。
举例1:某新入库企业首年营业收入为3500万元。计算:(3500万-2000万)=1500万。1500万/500万=3。奖励金额=3*1万元=3万元。
举例2:某“小升规”企业升规后首年营业收入为3500万元,上年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计算:(3500万-1500万)=2000万。2000万/500万=4。奖励金额=4*1万元=4万元。注
问:哪些企业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答:根据政策第十六条,两类企业不能享受本政策奖励:一是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环保违法等)的企业;二是在申报奖励的年度内,企业自身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的企业。
问:县(市、区)的企业如何申报?奖励资金如何拨付?
答:申报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市级发布年度申报指南后,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核实通过后,联合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组织评审或审核后,按程序将市级应承担的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政策第十七条同时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产业规划和财力情况,制定本级的配套奖励政策,形成市县联动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
问:政策有效期多久?
答:本政策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申报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奖励。政策第十八条明确,在此有效期内,我市此前已出台的其他相关财政支持政策若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问:申报“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项目有何具体要求?
答:除了投资额需在500万至5000万之间这一硬性指标外,项目通常还需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导向,已完成必要的备案或核准程序,且设备、软件投资发生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并已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应具备较强的技术进步和效益提升效果。具体的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和审核标准将在年度申报指南中详细说明。
问:“省级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是什么?
答:这是河南省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设立的标杆称号。“小灯塔”企业通常是在数字化转型方面投入较大、成效显著、模式新颖、具有行业代表性且易于推广借鉴的中小企业。获得该称号意味着企业在数字化应用上处于省内同规模企业领先水平。
问:政策中对“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是如何认定的?
答:实际投资额通常以企业购置设备、软件的有效发票金额(不含税)为准,并需扣除各项财政性资金补助部分。具体认定标准、范围以及是否需要第三方审计等,将在年度申报指南中明确。
问:如果企业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通常情况下,评审结果会在市工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市工信局或市财政局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据。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对异议情况进行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