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00005747138B/202310-93596
市政府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
许政 [2023] 29号
2023年10月16日
其他
许政 [2023] 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开放强市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13日
许昌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开放强市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的关键时期。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南省“十四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开放强省建设规划》以及《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回顾了“十三五”期间我市开放发展取得的成就,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市开放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本规划是我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开放强市的重要指引。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我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始终坚持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市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为“十四五”开放强市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对外贸易创历史新高。全市实现贸易进出口总额612.02亿元,其中出口总额556.32亿元。外贸市场趋于多元化,对主要贸易国美国、尼日利亚、印度进出口占比分别达到38.4%、13.7%、9.2%。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完成跨境电商交易额616亿元,总量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二位。
招商引资迈上新台阶。全市实际吸收外资38.4亿美元,新设外资企业54家,利用外资保持连年增长。利用外资来源地进一步拓宽,以香港为主,逐步延伸到20多个国家和地区。利用外资领域进一步扩大,以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信息产业、房地产业等第三产业拓展。新增省外资金项目1588个,到位省外资金2500.7亿元,增速和进度连年保持全省前列。
开放平台体系日趋完善。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挂牌开检,许昌海关正式开关。许昌格罗科公用型保税仓库成功获批,成为我市首家保税仓库。我市正式纳入中国(郑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全省率先开展一般模式跨境电商出口。被商务部认定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制品),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发制品集散地和出口基地。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许昌成为全国第8个也是河南省唯一一个获批的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获批,是河南省第一个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也是全国第一个发制品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对德(欧)合作不断深化。定期组织高规格代表团赴德国参加鲁道夫沙尔平公司、中联部经济联络中心举办的“一带一路”中德经济对话会,先后组织17次、150多家企业赴德国进行经贸交流,欧绿保集团、百菲萨集团、汉高集团等80余家德国企业莅许对接项目70余次,累计签约对德(欧)合作协议102个,其中58个项目已落地。成功加入中德工业城市联盟,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德开放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成为河南省对德合作的“桥头堡”和“主阵地”。
对外政策环境显著优化。先后出台《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许商回归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外贸外资外经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等政策,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全面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但同时,在全国各地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亟待解决:“走出去”后劲弱,“引进来”质效低;外贸主体单一,规模小层次低;开放通道与平台建设滞后,项目支撑乏力;人才短板明显,引才机制有待健全;开放政策体系有待完善,体制机制仍需推进改革。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更加深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机遇与挑战呈现新的时代特征,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国际层面,“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国际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深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加快发展,为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走向国际,承接产业转移,实现换道领跑带来新机遇。
国内层面,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局面。同时,党的二十大指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加快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集聚全球高端要素带来更大契机。
省内层面,作为中部人口大省、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河南省在区位交通、人力资源、市场空间、综合配套等招商引资要素上优势明显,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以及加速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建设,为我市拓宽发展空间提供有力支撑。市级层面,我市是河南省唯一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在持续探索城乡融合发展中取得积极成效。中德(许昌)产业园升级为省级国际合作产业园,进一步增强我市对外开放的竞争力。此外,我市具备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一系列平台基础,拥有良好的开放发展条件。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关键阶段,我市要增强开放发展的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战略谋划,凝聚开放共识,坚定开放信心,加快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与开放强市建设,奋力谱写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锚定“两个确保”目标,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推进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高水平走出去,推动项目高质量引进来,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完善开放通道体系,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建设开放强市提供动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依据国家战略、省级战略,找准自身定位,把握大势、抢抓发展机遇,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巩固夯实我市开放型经济基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向新高地。
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好改革与开放、国内与国际、政府与市场、发展与安全关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形成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系统效应。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理念创新、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及组织管理创新,发掘国际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传统贸易转型升级,提升企业价值链地位和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利用产业数字化趋势构建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我市综合优势,推动创新成为开放型经济发展第一驱动力。
坚持联动协同。重视开放型经济与本土经济间的联动效应,坚持需求侧管理与供给侧改革协同并进,依托本土需求新趋势塑造外贸增长新动能,通过国际市场多样化产品供给激发本土市场多元化消费需求,塑造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质量平衡格局。
坚持重点突破。以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坚持以优质项目为支撑,推动重点产业开放发展,壮大开放型市场主体,筑牢筑稳重大开放平台,以重点产业局部突破带动全市整体产业对外开放发展。
(三)发展目标
对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许昌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市开放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1.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一带一路”融入领域和层次不断深入,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开放载体创新功能明显提升,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征更加凸显,基本建立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管理新模式,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协调发展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建成对外开放提质提效、国内国际循环高效衔接、创新驱动优势突出的开放型经济强市。
2.“十四五”发展目标
——开放型经济规模稳步增长。开放发展主要指标在全省的位次稳中有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进一步增长。外贸区域持续拓展,与德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对外合作水平逐年提升。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对外经贸合作广度和深度取得新进展,开放招商带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效应持续增强。
——开放通道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构建海陆空协同发展的立体开放通道体系,提升连通境内外、辐射全国的物流通道枢纽优势,完善现代流通体系,稳步提升国内外投资经贸合作水平。
——开放平台效能实现新提升。许昌跨境电商综试区、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开放引领作用凸显,积极推动中国(河南)自贸区许昌开放创新联动区申建工作。大力提升开发区主阵地主引擎作用,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更加精简高效。不断释放开放平台载体新效能,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制度型开放取得新成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开放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增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核心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各类企业公平待遇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发展布局
全面融入国家与河南省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开放发展空间布局,促进对内对外合作交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着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内陆开放高地。
(一)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立足我市产业、科技、区位、交通、市场等优势,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欧CAI)、中新自贸协定、非洲自贸区建设等机遇,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创新、招商引资提质、科技创新合作等专项行动,加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强化与东盟、德国等国家的外贸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在融入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培育新优势,建立健全跨区域合作常态机制,加强战略、规划、机制对接,推动在标准、市场、政策体系、资质互认等方面有效衔接。着眼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增强产业转移吸引力和承载力,大力承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环渤海地区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转移。
(二)深度融入省级发展战略
积极融入开放强省建设大局,构建区域开放格局。全面融入郑州都市圈建设,大力推进郑许一体化,深刻把握许昌作为郑州都市圈核心功能区核心节点城市的定位,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作为郑州都市圈核心增长极的优势,支持长葛高标准建设郑州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特别合作区,深化郑许在文旅、科技、产业、生态保护、交通设施等方面开放合作。高效联动漯河、平顶山、开封等周边城市,建设开放发展协同区。坚持以创建河南自贸试验区许昌开放创新联动区为引领,推进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的战略协同,加强与河南自贸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间联动发展,形成全方位的开放新格局。
(三)优化市内开放布局
立足全市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坚持龙头带动和整体联动相结合,加快推进全域开放。坚持国际化、现代化方向,提升我市资源集聚功能,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生产力和创新体系布局,构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同联动的城市开放网络,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和投资潜力城市。提升许昌中心城区能级,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辐射和服务全市域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推进中心城区与长葛市同城化发展,推动禹州市、长葛市在全国百强县(市)中争先进位,提高襄城县、鄢陵县县域发展能级,统筹推动产业发展和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吸引外向型产业集群和企业集聚。引导各县(市、区)明确开放型经济发展重点,聚焦优势特色,因地制宜,加快县域高水平开放发展。
四、推进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
积极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迈出更大步伐,构建稳定透明的开放制度体系,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市场化改革,加快打造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一)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研究对标《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欧CAI)、《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规则,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竞争中立、争端解决、绿色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积极探索,持续开展首创性、集成性、差异性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在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教育、医疗、文化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性政策和制度支持,加快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市场体系
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边协定,推进制度创新。提升规制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能力,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倒逼我市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探索试验。做好规则对接,对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协定条款,完善管理机制和流程,尽快清理纠正与国际规则不符的规定和做法,做好地方规则与国际规则的有序对接。
(二)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创造便利宽松的贸易环境,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投资贸易便利化制度,推动建立与服务化、数字化等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打造便捷高效、接轨国际的市场环境。完善投资便利化机制,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落实重点外资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持续开展外资企业大走访活动,建立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全面深化通关业务改革,优化报关放行、查验检测等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并降低企业成本,持续优化通关一体化流程,高质量推广应用“提前申报”和“两步申报”,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申报制度,提升企业应用率和改革获得感。
(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以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便利高效、依法保护权益为着力点,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对国内外优质要素资源的吸引力。全面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推动建立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推进政务诚信监测治理。
(四)强化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
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经贸安全保障机制,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妥善化解国际贸易争端,坚定维护我市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加强规范管理,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定期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境外政治、经济、安全等各类风险。引导企业建立境外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我市与河南省驻外使馆的联络沟通,加强中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提升应对境外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
五、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聚焦对外贸易稳步增长、提质增效的核心目标,高效利用国内外市场空间,优化外贸发展结构,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外贸创新式发展和内涵式增长,打造高质量发展贸易强市。
(一)推动外贸稳步增长
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点面结合、多维联动的对外贸易网络,持续拓展对外贸易空间。积极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外贸业务专题培训,鼓励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大会、云展会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坚持传统市场与新兴市场同步开拓、线上与线下同步发展的策略,实现外贸提质增效。全面加强外贸服务工作,完善“三外”企业协调服务机制,保障重点企业和产品进出口畅通,稳定重点外贸企业运行。深入落实减税降费、金融信贷等各项帮扶政策,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加强研发、品牌培育、营销渠道建设,提升规模效益。依托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许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引进加工贸易产业链高端领域的龙头企业,招引更多企业为龙头企业配套,加大补链强链固链力度,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共生的生态体系。
(二)优化外贸发展结构
实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行动,优化市场布局和贸易结构。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坚持以质取胜战略,持续扩大发制品、电力电气设备及汽车零部件等机电产品、食用菌及蜂产品等特色农产品、日用陶瓷等产品出口规模。提升出口产品档次和创新要素占比,扩大大型成套设备和技术出口,不断提升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提升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紧缺资源型产品等进口比重,合理扩大一般消费品进口规模,推动外贸结构由“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
(三)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大力支持许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推广“产业带 跨境电商模式”,拓展优势产品境外营销渠道。依托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 新零售”的O2O跨境保税体验中心,建立符合本地特色的跨境零售进口展示、运营、物流、快递等发展模式。深化许昌发制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商品市场申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支持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在重点市场、境外枢纽节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布局建设海外仓,构建覆盖全球的海外仓网络,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企业,带动优质产品拓展国际市场。深入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积极打造许昌跨境商品数字贸易平台,实现供应链全流程节点跟踪,探索完善数字贸易要素流动机制,加快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搭建数字化产销体系,推广在线采购、云仓储、用户直连制造等,加快数字贸易商品流通效率,促进传统贸易向数字贸易转型。
(四)创新发展服务贸易
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增强服务业品牌国际影响力。创新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影视动漫、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兴服务贸易。实施服务外包转型升级行动,充分发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和平台的作用,招引一批高端化、国际化和规模化的服务外包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许昌。加快许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建设,推进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推广云外包、众包众创、平台分包、数字制造外包等新型服务外包,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应用水平,扩大数字服务贸易规模。推动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示范企业。推动文化、旅游、物流、医疗、教育等国际化发展,支持“文化 旅游”“建设 运营”“货物 服务”等跨领域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六、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加大对外投资力度,创新对外投资模式,引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市场主体,打造高层次的对外投资策源地。
(一)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效
突出重点产业和领域。发挥许昌全球最大的发制品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基地、中国重要的电力装备生产基地、中国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中国中西部地区最大的电梯生产基地等优势,着力推动电力装备、再生金属及制品、汽车及零部件、超硬材料及制品、电梯、食品及冷链、发制品等领域优势企业“走出去”,不断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外部市场供给稳定性。
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和方式。针对不同国家和区域开展绿地投资,在发达国家重点围绕高端制造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建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充分利用当地高端人力资本;在“一带一路”沿线和发展中国家,重点围绕我市传统产业建立加工贸易基地,利用当地劳动力成本优势扩大产能。继续开拓欧盟、美国、日韩等发达国家市场,扩大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知识密集型行业和服务业在发达国家和区域布局,推进对国际知名品牌、营销渠道、服务网络的并购,以参股、合作等方式构建全球营销网络体系,鼓励以并购方式实现技术、管理和品牌提升,助力我市对外投资提质增效。
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深入与德国、东盟的交流合作,突出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的支点效应,鼓励市内优质企业和“走出去”重点企业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区位优越、产业定位清晰、运营管理先进、生态效应明显、建设效果突出的境外合作园区。
(二)建立走出去战略新体制
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按照企业投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放宽境外投资限制,简化境外投资流程。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鼓励我市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境外基础设施投资、产业发展及能源资源合作,自担风险到境外承揽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以多元化方式走出去开展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
创新“走出去”新模式。组建商务团队,带领我市重点企业,通过“政府组团、企业参与”“抱团出海”等方式,积极维护国外客户,争取国际订单。推动我市与其他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产业投资合作。鼓励本地企业在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范围内大力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对接、信息交流等国际合作。
(三)培育壮大开放型市场主体
坚持提升存量与培育增量并重,大力实施外贸主体“破零倍增”行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外贸企业走国际化道路。引导一批外贸企业加入到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链中,提升上下游协作配套水平,扶持中小外贸企业成长壮大,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境外市场,扩大外贸主体规模,大力推动我市有国际贸易潜力的制造业企业、批发零售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等加快实现进出口落地转化。鼓励龙头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在电气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内培育一批兼具创新能力、成长性和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建设国际贸易总部。引导外贸企业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和海外专利申请,不断提高出口产品质量。
(四)强化供应链主体竞争优势
巩固供应链龙头企业发展基础,增强供应链竞争力。充分发挥许昌发制品、电力装备、汽车零部件、农产品、纺织品等特色出口导向型产品的竞争优势,围绕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发展环节,通过建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纵向合作和相关产业链企业之间的横向互动,提升供应链协调能力和响应速度。
跟进跨国公司全球布局,提升供应链“黏着力”。鼓励本土生产制造、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农业产业化等龙头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主动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积极发展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融资和保险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培育形成若干国际领先的供应链企业。针对供应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吸引更多跨国高新技术产业、核心技术环节、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到我市布局。积极构建与跨国公司更紧密稳定的供应链关系,夯实已形成的产业配套优势,鼓励企业跟随跨国公司到重点区域和国家布局,在细分领域做精做专。
(五)优化“走出去”保障服务
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政策服务体系,加快提升企业在涉外政策、法律咨询、跨国诉讼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向企业发布相关政策、产业导向、涉外法律和风险预警等内容,维护我市“走出去”企业的境外合法权益。加强境外商协会、商务代表处等建设,完善跨境投资合作重点项目建设事前评估、事中监测、事后评审机制。积极为我市“走出去”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内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和保险机构的扶持,协调构建商业性金融服务体系。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前瞻视野和国际化的设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第三方机构。
七、推动高质量“引进来”
加大外资吸引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创新吸引外资模式,大力引进优质外资企业,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
(一)紧盯国内外重点企业
聚焦重点产业,推进“双招双引”体系建设。围绕我市现代化重点产业,力争引进知名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和进出口龙头企业等,着力提高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集聚度和能级,推动利用外资稳总量、优结构、提质量。推动各县(市、区)采用“产业园区 创新孵化器 产业基金 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以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完善产业生态为核心,重点打造智能电力装备、再生金属2个两千亿级产业集群,硅碳新材料1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制品、食品、超硬材料5个500亿级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电梯2个200亿级产业集群和16个重点产业链。依托本地优势,坚持招大引强。以本土企业为基础,延长产业链相关环节,鼓励企业横向扩张以及向产品高端化发展。围绕优势产业,聚焦引进“三类500强”“独角兽”“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落实重点产业链群链长制和盟会长制,建立产业链外资企业数据库。派遣专业招商人员或借助第三方招商团队,利用现代化招商手段,对外资项目前期策划、开工落地、建成投产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服务,助力外资企业落户。
(二)大力承接产业转移
拓展产业转移承载空间。依托各县(市、区)拓展产业转移主要承载空间,提升配套服务功能。积极把握外向型产业转移和外资溢出机会,深耕长三角、扩大粤港澳、放眼京津冀、拓展美日欧,推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产业布局上实现新突破。
提升产业承接质量效益。围绕我市产业基础,整合产业链重点环节,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壮大新兴产业,引导传统产业升级。大力承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先进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转移,突出引进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推进专题性推介、区域性对接,举办彰显特色的集中招商活动。
(三)创新外资招引方式
拓展外资招引渠道。鼓励各县(市、区)开展飞地招商,强化资本招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招商会、洽谈会、签约会等活动。统筹组织“跨国公司许昌行”活动,搭建跨国公司与我市信息交流、产业合作和项目对接平台。注重外来企业再投资,推动已在河南省或我市投资的大型外企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和投资领域。
加强外资招引联动招商。依托生产制造类项目,同步引入国内外企业研发设计、营销结算中心等生产性服务类项目。坚持外资与外贸联动,鼓励“走出去”企业返乡投资。推动招商与消费联动,积极引进商贸流通载体和消费升级项目,促进居民消费回流。加快区域协同,建立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跨区域流转和利益共享机制。增强产品联动,建立我市头部企业产品目录,鼓励外资企业在本地发展上下游产品和服务。加强引进与培育联动,鼓励存量企业增资扩股做大做强。
完善境内外招商平台。充分利用展会平台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将更多的参展商变为投资商。鼓励采取异地孵化、“飞地”经济、要素合作等模式,与东部沿海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借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家级重要经贸活动以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全球跨境电商大会、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省级重要经贸活动,加快完善招商网络。
(四)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
持续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按照“竞争中立性”原则,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各项支持政策,以及平等获取人才、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提高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破除行业壁垒和地方保护,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高行政执法公平性,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依法平等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所有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
完善外商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和联动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问题,实行全流程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和开工建设。积极协调推动外商投资企业人员、物资等跨境往来便利化,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信息报送系统,优化数据报送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保障外商投资信息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优化外商投资动态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对异常信息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做好风险防范。
八、推动开放平台能级提升
实施开放平台提档升级行动,增强各类开放平台高端产业引育、科技创新策源、资源集聚外溢功能,将各类开放平台打造成为全市经济建设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竞争力提升提供核心支撑。
(一)创建许昌开放创新联动区
积极申建中国(河南)自贸区许昌开放创新联动区,加快复制推广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围绕河南自贸试验区“两体系、一枢纽”战略定位,推动开放创新联动区与河南自贸区产业联动,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开展改革实践,积极承接自贸区产业转移,加快引进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电子信息、食品医药等领域优质产业项目落地。积极推进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家级开发区以及综合保税区建设。
(二)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
积极开展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以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服务“六体系”。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试点建设,办好直播电商节,多平台开展跨境直播,实现进口与出口双向流通。持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保税物流中心等深度融合,大力宣传推广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利好政策,培育规模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跨境电商产业集群,打造投资环境便利、资源配置优化的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的目标。
(三)强化开发区主阵地建设
大力优化空间布局,围绕产业核心要素集聚功能,分阶段推进开发区资源整合,推动“科创—产业—生态—居住”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开发区吸引力、承载力和集聚力。推动开发区开放发展,着力提升开发区国际化水平,依托我市电力装备、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紧盯长三角、粤港澳发达地区,积极拓展园中园、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模式。依托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中德(许昌)产业园等合作平台,加强与德国等国家开展境外经贸合作。
(四)加强口岸辐射保障功能
完善口岸通道平台体系,着力提升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综合效益,高标准推进保税物流中心的基础设施、监管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增强承接产业转移和集聚发展的能力。重点推进许昌建安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构建全方位的口岸通道平台体系。提升口岸经济规模质量,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保税仓储、流通加工、国际配送等功能,力争到2025年,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值达到50亿元。积极推进保税贸易、跨境电商等特色业态发展,升级口岸功能,加快引进技术先进的龙头型产业项目。
九、完善开放通道体系
统筹推进陆海空开放通道建设,加快完善航空、铁路、公路和水运联合发展的综合物流网络体系。
(一)对接融入空中经济廊道
加强与郑州新郑机场的合作,完善空陆联运运输体系,畅通与德国、法国、东盟、美国、尼日利亚、印度等国外贸易往来密切国家,以及国内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主要城市的空中交流通道,提升空中运输便利度。
(二)贯通陆上经济走廊
借助郑州航空港区、中欧班列等通道,提升“许郑欧国际班列”承载力,提高我市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参与度、链接度和影响力。大力发展枢纽经济,规划建设豫中陆路口岸综合物流港等大型物流园区,加快培育国际物流、城市配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等,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推动交通体系、物流枢纽与区域、城市、产业的互动融合,打造面向新发展格局的枢纽经济高地。强化我市铁路、公路对外开放通道建设,依托许昌东站、许昌北站、许昌站及市域铁路、高速公路等发展公铁联运业务,畅通“陆上丝绸之路”。
(三)拓展水运开放通道
加快推进许昌港襄城港区建设,规划推进北汝河等航道建设,积极谋划重点水运工程,构建通江达海的内河水运体系。积极对接日照港、青岛港、宁波港等港口,深化各港口之间开放合作,打造区域外贸集装箱综合物流中心。加大与郑州、武汉、天津等城市的水上开放通道合作力度,拓宽我市出海通道,积极引进货代、船代等港口服务,延伸港口功能。鼓励港航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推进港口资源整合与联合经营。
(四)完善多式联运体系
加快多式联运设施和网络建设,依托许昌港襄城港区、许昌高铁站及火车站、高速公路等开放通道,加快陆路港、铁路港、公路港、集装箱物流基地等大型多式联运项目建设,推动多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加强陆海空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国际化多式联运物流体系。
(五)构建现代国际物流网络
统筹推进现代物流设施网络建设,健全国际物流、区域物流、城乡配送相互协同的大物流体系,提升物流服务能级。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和保税物流。积极承接郑州南部物流产业溢出,建设郑许一体化物流带。探索“电商产业园 物流园 保税区”融合发展新模式,着力构建“三区、三带、多节点、全覆盖”的物流园区和城乡配送网点空间布局,形成重点突出、分工明确、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物流空间布局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突破万亿元,物流业增加值达到800亿元。
十、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强化开放创新意识,加强人才、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多领域开放合作,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和创新优势互补,助力开放强市建设发展。
(一)加快人才吸引培育
高标准推进“许昌英才计划3.0”,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发展壮大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加快引进和培养专业拔尖、掌握核心技术的产业领军人才。落实人才招引政策,建立完善“创新人才 创业团队 优质项目”的引才模式,成立“人才服务联盟”,积极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等活动,吸引集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积极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预审和受理,建设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绿色通道”。
(二)深化科技开放合作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共建一批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创业园,落地一批中德(欧)合作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依托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许昌中心,深化与中科院及其所属院所合作,建设产学研研究院,开展创新资源共享、科技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支持优势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重点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生物医药等领域,引进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加速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
(三)推动教育开放合作
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研联合攻关。加强高等教育国际协同创新,鼓励高校参与组织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多种形式推动教育“走出去”,建成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交流协作平台。依托许昌学院,加强与韩国清州大学、美国贝尔维尤大学、加拿大卡普顿大学、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等学校的合作,提升办学层次,拓展合作交流空间和内涵。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到我市发展,推动河南农业大学许昌校区、许昌学院新校区、中原科技学院加快发展。持续提升应用型师资队伍和国际化办学水平,建设一批应用型特色专业(集群),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四)推动医疗卫生开放合作
鼓励国内外资本来我市投资设立国际医院、康复中心、养老院等机构。推进与豫籍在沪医学专家联谊会在加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疗技术提升等方面展开积极合作,推动许昌与一线城市在医疗卫生方面资源共享。支持互联网医疗发展,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建立健全以患者为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坚持中西医并重,打造中医药强市。积极争取建设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加强省市级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依托中医药现有基础和优势,重点发展禹州市中医药文化及中医药生产加工贸易、鄢陵县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等新业态,培育壮大中医药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中医药资源,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文化旅游对外开放
深度挖掘许昌三国文化、钧瓷文化、中医药文化、花木文化等核心文化价值内涵,大力发展以魏都旅游为主体的三国历史文化游、以花都旅游为引领的生态休闲体验游、以文化村镇研学体验为特色的乡村旅游,建设北部都市生态休闲协作区、西部文化研学体验协作区和南部三国历史文化旅游协作区,全面推动许昌文化旅游对外开放,彰显魅力许昌。
十一、开放经济发展保障措施
加强对开放型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执行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体系,加强商务、发展改革、海关、财政、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与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我市上下积极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构建协同共进的许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模式。
(二)强化政策保障
着力增加政策有效供给,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用好用足各级政府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对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赋能和保障作用。加大贸易融资支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环境。
(三)加强风险防控
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对重点国别、重点产业的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健全“走出去”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境外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提高企业合规管理意识。加强贸易摩擦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指导外贸企业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积极研判对外贸易政策与国际贸易形势,提高监测和预警的精准度。
(四)健全落实机制
加强开放型经济目标管理,科学推进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做好规划有序衔接。健全开放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对外商投资、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境外投资的评估。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性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客观评判县(市、区)和各级开发区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加大开放经济工作调度、督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确保推进我市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