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2406-03252

  • 信息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文机关:

    许昌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24〕 5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 键 字:

    其他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24〕 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3日


    许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振兴发展许昌市中医药,建设中医药强市,按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家单位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发挥我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引领作用,以“中医药产业聚集发展探索”为主题,按照“统筹全域、错位发展、三产联动、产城一体”的发展思路,不断加大中医药改革探索力度,充分激发和释放中医药多元功能和价值,从战略高度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和健康许昌建设,努力打造中医药强市。力争到2025年,我市中医药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发展更加完备高效,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和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对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级示范基地全面建成,成为全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二、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 工作目标。建设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2. 重点任务。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市级公立中医医院建成投用。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力争全市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遴选一批中医药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打造10个以上市级中西医结合示范项目,争取创建5个省级中西医结合示范项目;到2025年,1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中医阁”,所有县(市、区)均设置规范化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启动全市中医重点专科创建工作,建设15个以上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属地县(市、区)切实加强管理与指导,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激励政策与配套措施,积极推动形成以国家、省、市重点专科为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专科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1. 工作目标。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

    2. 重点任务。积极开展特色鲜明的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项目,争取纳入省级实施的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工作,开展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试点工作,开展小儿推拿推广试点工作,到2025年,设置中医治未病科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达到100%,中医馆普遍能够提供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

    (三)推进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 工作目标。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优势,持续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

    2. 重点任务。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家单位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到2025年,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老年病科。加强科室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积极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争取1-2个省级示范中医老年病科建设项目,带动提升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试点,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 工作目标。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数字化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医院智慧化服务明显提升。

    2. 重点任务。结合《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家单位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力争三级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全部达到4级以上,二级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全部达到3级以上。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推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接入网络安全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到2025年,实现中医馆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信息管理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加强中西医协同推进

    1. 工作目标。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

    2. 重点任务。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创建5个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争取1-2个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在全市所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化中医科室,持续扩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参与多学科会诊比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一)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1. 工作目标。完善中医药科研创新体系,优化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提升中医药科研水平,有效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

    2. 重点任务。整合医院、科研机构、高校、企业资源,建立合作渠道,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我市中医药科研创新硬实力。加快提升中医药产品研发和精深化发展能力,聚焦中医优势病种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等中药新药研发和中医器械、中药制药设备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开展经典名方、验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专利成果转化机制研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

    1. 工作目标。创新中医药配送、煎药服务模式,扩大医院制剂应用范围。

    2. 重点任务。发挥县域医共体等平台作用,建立中医药产业互联服务,推进中药材采购、配送等环节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库存难、煎药难等问题,鼓励各医疗机构推出代煎配送到家等便民服务,实现群众家门口取药的便利,推进中医药煎药、配送服务下沉基层。鼓励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

    (一)深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体系

    1. 工作目标。培养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搭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梯队。

    2. 重点任务。按照“许昌英才计划”3.0版政策体系的要求,引进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鼓励医疗机构根据发展需要,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公开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推动我市高水平人才入选省级“仲景工程”,积极培育选拔“市级名中医”,在“河南省名中医”评选中有更大突破。做好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河南省名中医、老药工和中医学术流派的学术技艺经验传承工作,建设传承工作室,培养学术传承人,积极推动学术流派入选省级中医学术流派名录。全面推进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积极推荐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家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高级人才研修班和西医学习中医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强化基层人才培养

    1. 工作目标。推动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 重点任务。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积极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对中医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申报,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吸引中医药人才服务基层。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流动途径,建立完善县域内中医药人才流动机制。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医师,申报省级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做好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工作,每年为基层培养10名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评选中医药名医名术名方

    1. 工作目标。评选推出一批名医、名工、名术、名方,提升中医药应用水平,营造尊重中医药人才的良好氛围。

    2. 重点任务。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工作者中,定期评选出一批名中医。评选出一批在中药材炮制方面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名工匠。进行名术名方征集工作,评选出一批临床证实有显著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评选出一批长期使用并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的民间验方、秘方或医院制剂处方、协定处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发展

    (一)提升中药材种业种植质量

    1. 工作目标。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良种繁育,推动种子种苗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2. 重点任务。鼓励在禹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建设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每年组织开展选育鉴定道地药材新品种,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申报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鼓励中药材种子种苗企业,采用现代生物技术选育一批道地性强、药效明显、质量稳定的优良品种,提高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建设中药材省级种质资源库和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1-2个,加快培育中药材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从种质资源收集保护-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生产环节构建种子种苗技术开发、规模生产运营体系。鼓励开展提纯复壮、品种选育、良种扩繁和推广应用工作,力争2024年培育8家中药材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2025年培育1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科学院,禹州市、鄢陵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

    1. 工作目标。加快完善中药材生产技术规范,开展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指导,提升中药质量评价能力,促进中药材种植助力乡村振兴。

    2. 重点任务。依托禹州市中药材产业,加快我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加强中药材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禹州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省级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加快优良杜仲、野菊花、蒲公英、金银花等中药材基地建设,推进珍稀濒危中药材野生抚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用好禹白芷、禹白附、禹南星、禹州金银花、禹州丹参、禹州半夏等6个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和12个省级道地药材“金字招牌”,并积极推动纳入省级实施的建设项目。开发禹白附、黄精、白芍、禹南星、禹州半夏的林下种植模式并示范推广,推动鄢陵县苗木种植结构转型和“林药一体化”发展。持续推动省级、国家级品牌建设,鼓励道地药材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推动“许产”中药材入选河南省道地药材目录,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科学院,禹州市、鄢陵县政府)

    (三)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与饮片炮制技术传承创新

    1. 工作目标。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体系进一步健全,“许产”中药材品质、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2. 重点任务。鼓励中医药企业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制定道地中药材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依托禹州市国家级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组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师资团队,开展中药炮制技术培训,挖掘与传承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每年组织一次市级中药炮制技能比赛,对优秀的中药炮制能手进行表扬。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和推广,从源头把控中药材品质,鼓励中药材生产企业健全质量评价和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禹州市政府)

    (四)推进中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1.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我市中药材资源及产地初加工、炮制传统优势,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的转型提升,重塑中医药合作交流平台。

    2. 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许昌市中医药产业优势,通过联合招商、专题培训、合作交流等方式,推动中医药产业链上、中、下游的紧密协作、互利共赢。禹州市围绕擦亮“华夏药都”名片、重塑“药香禹州”品牌,坚持“抓中间、带两头”发展思路,通过培育壮大中医药制造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有效带动中药材种植加工和市场流通等环节共同发展,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基地,努力打造百亿级中医药产业集群。依托省内外高校中医药人才队伍,开展禹州道地药材应用基础研究,在禹州、鄢陵建立一批中药材产学研基地,鼓励企业与院校共同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深化科研合作,在食品、酒类等中医药养生保健行业,打造精品种类,做大做强中医药衍生品产业。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鼓励禹州传统批发市场创新药材交易模式,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及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建设以禹州中药材专业市场为核心、以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为基础、线上线下交易相结合的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力争到2025年,打造一个中药材销售量20万吨、交易额100亿元以上、标准化规模化的中药材专业市场。高规格、高质量推进“禹州中医药交易会”平台建设,提高禹州药交会的举办水准,积极组织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会,提升“许产”道地药材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推进中医药新业态融合发展

    1. 工作目标。探索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和旅游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

    2. 重点任务。推动中医药向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领域的跨界延伸,加快构建“中医药 ”融合发展新格局。鼓励鄢陵县、禹州市、襄城县等县(市)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森林 康养”“医疗 康养”“文旅 康养”“温泉 康养”,打造中医药养生文化园,开辟中医药文化旅游线路,抢占文旅产业发展新赛道。大力发展中医药电商,提升传统中医药在数字时代的竞争力。强化项目支撑,发展“中医药 健康大讲堂”“中医药 健康体检馆”“中医药 膳食馆”“中医药 养生体验馆”等多种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政府)

    七、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1. 工作目标。健全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内容,加强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推动形成文化搭台、产业唱戏、事业增势的发展模式。

    2. 重点任务。打造文化交流平台,借助“禹州中医药交易会”平台,定期举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论坛。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基地场馆的文化展示、传播和服务功能,面向公众经常性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和服务,并积极创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发掘黄帝与《黄帝内经》文化,树立影响全国的中医药文化旗帜,发掘孙思邈与《千金药方》文化、朱橚与《救荒本草》文化等中医药文化历史资源,增强我市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发掘弘扬华佗文化,打造华佗文化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中医药类博物馆、展览馆和服务体验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栏、短视频等经常性展示中医药科普内容,开展中医药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和基层中医药文化传播骨干人才培训。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帮助群众更加便利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通过搭建平台、校医合作、企校共建、专项资助等政策举措,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通过设置中医药展览区、中药种植园、中医药课堂等方式,因校制宜在试点学校打造“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每个县(市、区)公立中医医院结对一所学校,打造“岐黄校园”样板工程,鼓励中医药企业参与共建“岐黄校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要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中医药管理职能,充实完善中医药管理工作力量,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存在的问题,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全力推动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完善政策支撑。坚持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法定职责,健全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统筹安排中医药经费,持续改善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创新引导作用,引导我市产业基金向中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倾斜。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充分发挥医保在中医药传承创新中的支持引导作用,组织制定适宜的中医药诊疗支付方式。依法及时新增和调整优化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将具有疗效和成本优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不在国家颁布的中医诊疗规范之外设定服务项目、数量限制。制定支持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三)强化督导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按照方案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将一系列决策部署转化为“实景图”。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美德,切实维护中医药行业的良好形象。采取“多形式、多内容、多途径”措施做深做实中医药文化宣传,积极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和健康生活理念。积极宣传中医药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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