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根据郑政[2013]17号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受理认定资助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申请资助的单位应为郑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含巩义市企业);
2、申请资助的单位应为2014年经河南省认定、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复审通过企业)。
二、资助金额
每家一次性资助1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
2、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3、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申请受理
1、受理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10楼1003室。
2、截止日期:申请企业于<?xml:namespace prefix="st1"?>7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7月17日集中报送市科技局1003室,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联系人:李 莉 张绯绯
联系电话:67174525
E-mail: zzgqsq@126.com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冯 新
联系电话:67185359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