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社会资本支持我市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营造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科〔2015〕81号),现就申报2015年度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经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2015年度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经费的企业范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中小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中小企业,以及为上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机构,具体要求见申报条件。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的中小型企业。科技型企业是指通过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的企业,须在相关表中填写认定编号;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中小企业须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中小企业由科技企业孵化器盖章确认。
一、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
  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是指对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投资机构进行的补助。
1.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郑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
  (3)有专项的投资资金和年度投资计划;
  (4)投资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中小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中小企业;
  (5)有3个及以上企业投资的案例;
  (6)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7)投资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且投资资金已经到位。
2.申报材料
  (1)郑州市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投资机构信息登记表;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与被投资企业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④投资机构支付给被投资企业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⑤被投资企业出具的收款收据,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⑥投资分析报告(投资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过程及结果等。所列内容须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⑦公司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的制度文件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
  ⑧3个及以上投资案例材料:①被投资企业出具的股权投资证明;②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③被投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复印件(2015年注册登记的企业不提供此项材料),2015年投资的提供被投资企业2015年6月份财务报告;④被投资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⑤其他有关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资和被投资双方的公章)
  ⑨其他有关材料。
3.补助额度
  按照年度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最高100万元给予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
二、创新创业项目补助
  创新创业项目补助是指对获得社会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以及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进行的补助。
1.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郑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10年以内的企业;
  (2)属于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中小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中小企业;
  (3)获得投资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投资资金已经到位(投资方式为现金)。
2.申报材料
  (1)郑州市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与投资机构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企业获得投资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④企业出具给投资机构的收款收据,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⑤《企业科技项目(或科技活动)情况表》、《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指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
  ⑥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2015年注册登记的企业不提供此项材料),2015年6月份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⑦其他有关材料。
3.补助额度
  按照年度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给予创新创业项目补助。
三、科技贷款担保补助
  科技贷款担保补助是指为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企业以及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通过社会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给予的担保补助。
1.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郑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内的中小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中小企业;
  (3)企业主要从事以下活动:①科技成果转化;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③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4)获得贷款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且贷款资金已经到位。
2.申报材料
  (1)郑州市科技贷款担保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与担保公司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担保费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④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⑤《企业科技项目(或科技活动)情况表》、《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指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
  ⑥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2015年注册登记的企业不提供此项材料),2015年6月份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⑦其他有关材料。
3.补助额度
  企业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含)以内的,对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300万元以上部分的担保费,给予5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受理
  (一)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材料(申报内容及表格不能有漏项,如果无对应事项请注明“无”),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制作成PPT格式的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查验。
  2.审核后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县(市、区)科技部门受理。
  3.县(市、区)科技部门编制汇总表5份,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市科技局。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资料齐全、内容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受理时间及方式:郑州市科技局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8日至1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受理部门:郑州市科技局条财处
  (四)受理地点:郑州市工人路13号(工人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北楼204房间)。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郑州市科技局条财处
  联 系 人:王寒松  
  电  话:0371-67181450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请于8月17日下班前报至邮箱zzkjjr@163.com。
  五、附件
  1.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申报表.doc
  2.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申报表.doc
  3.科技贷款担保补助申报表.doc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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