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动态管理,决定开展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4年及以前建设的郑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5)

二、调查材料

(一)《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结报告》(详见附件1)

(二)《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表》(详见附件2)

(三)《郑州市重点实验室总结报告》(详见附件3)

(四)《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统计表》(详见附件4)

三、材料报送

(一)依托单位

1、《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结报告》、《郑州市重点实验室总结报告》需要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表》、《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统计表》只需报送电子版,涉及数据需与总结报告相一致。

(二)主管部门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调查结果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6),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将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表》、《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统计表》电子版汇总成一个电子表格,只需报送电子版。

3、依托单位调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清单中已标明主管部门,高校可以由学校科研处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相关材料可从郑州市科技港通知公告中下载(网址:http://zzkj.zhengzhou.gov.cn/)。

四、相关要求

(一)依托单位按要求填写调查材料,报送相应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审核调查材料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三)依托单位需要更名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请另外出具更名申请,申请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

(四)市科技局各专业处室受理调查材料,并汇总形成相应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格式详见附件7)。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25日

地点: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学技术局2楼

联系方式:高新处67185359  农村处67180457

          社发处67180456  院校处67174566

附件:1.《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结报告》.doc
     2.《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表》.xls
     3.《郑州市重点实验室总结报告》.doc
     4.《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统计表》.xls
     5.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调查清单.doc
     6.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调查结果汇总表(主管部门填写).doc
     7.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调研报告(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填写).doc

<?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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