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流程和规范(试行)》的规定,决定对我市高新口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5年高新口支持科技经费50万元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报送材料
1、《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表格)。
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文字)。
3、附件:
(1)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责任合同;
(2)已取得的成果证明,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
(3)项目单位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表,与项目收支有关的帐目,财政拨付资金收支明细复印件(含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4)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报送要求
中期评估项目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3月2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206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的材料一律不退,请各单位自留备份。
联系人:殷志超 67176525
朱永军 67185359
邮 箱:kjjgxc@sina.com
附件:1. 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doc
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