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惠民工作发展,根据《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郑科〔2013〕6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目的
本计划旨在通过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先进适用新技术及新产品转化应用,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让科技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百姓。
二、 目标要求
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二年,在县(市)区示范推广一批先进技术或新产品。项目实施成果在本地区推广应用的措施明确,项目实施的示范作用明显,具有确定的成果用户和受益人群,项目目标及主要任务明确清晰,考核指标具体量化。
三、支持方向
(一)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常见病多发病防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中医中药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修复,大气等污染控制、饮用水安全保障、垃圾及污水处理、新能源利用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三)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天燃气安全技术应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四)城镇发展与社会事业领域。优先支持智慧交通建设、优先支持数字城市和社区、便民惠民公共服务、科技文化融合示范等科技惠民平台建设。
(五)农业信息化。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电子物流平台,智慧农业关键技术示范,高效安全生态养殖、动物重大疫病及作物灾害综合防治,农村节能技术示范,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支持对象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发推广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
五、申报条件:
(一)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应为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符合优先支持的领域。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先进、成熟、适用,具备可推广性,技术成果所有方与应用方的权益和责任明确清晰。
(三)项目实施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任务指标可考核。
(四)各县(市)区基层科技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部门作为科技惠民计划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建立由技术专家、用户、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目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
(五)医疗单位重点支持本单位已被认定的市级重点学科及培育学科,申报课题内容需结合本单位“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
六、有关事项
(一)科技惠民计划项目一个县(市)区限报3项,市直部门限报2项。
(二)项目申报通过项目实施地所在县(市)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联合审核推荐或市直有关部门审核推荐,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各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项目实施方案一式7份,项目预算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再递交书面材料。
(三)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的遴选及推荐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项目的遴选及推荐工作。
(四)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于5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上报市科技局。其中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及城镇发展与社会事业领域项目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农业信息化项目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史明全 鲁一富
联系电话:67180456
工作邮箱:kjjsfc@163.com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口郑州市科技局217房间
(二)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 张玲玲
联系电话:67180457
工作邮箱:kjjncc05@163.com
地 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口郑州市科技局218房间
附件:1. 2016年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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