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郑州市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郑科〔2016〕2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实施2015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89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2016〕33号)部署,我市将组织实施2015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 调查全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六大类,109个指标。

2. 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我市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组织实施

2015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由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

2016年4月中旬,布置和培训科普统计工作;

2016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各县(市、区)组织填报汇总数据、录入系统;市直有关部门填报统计调查表。

2016年5月20日,市科技局汇总数据,形成全市统计数据库,报送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2015年度郑州市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科普调查工作,保证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

2.请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部门位确定一位联络员,于2016年4月19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3.按要求及时报送统计资料。各县(市、区)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送所有《科普统计调查表》和本地区数据库;市直有关部门请于2016年5月8日前报送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科普统计调查表》。

四、联系方式

郑州市科技局法规处(工人路13号216房间)

张  旭  67181456

电子邮箱:zzskptj@163.com

郑州市科普工作QQ群:128658998。

附件:1.2015年度郑州市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 2015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doc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

郑州市2015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全市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科普工作质量,为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参照国家、省年度科普统计调查方案,全市普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调查市内各地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等。

2. 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市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市直有关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市共青团、市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组织等。

2.县(市、区)有关部门:发改、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委、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国资、质检、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林业、旅游、地震、气象、粮食、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组织等。

三、科普统计的组织

市科普统计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单位的科普统计工作。

四、科普统计的操作步骤

全市科普统计工作按市直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1. 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部门、所属县(市、区)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的所有调查表报市科技厅备查。

2.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原始报表录入科普统计数据库,将本地所有纸质调查表(一式两份)及数据库报市科技局。

五、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统计调查表可以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页(http://www.istic.ac.cn)下载,也可以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kxjspj/index.htm)中的科普统计栏目下载。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由科技部负责提供,下载网址同上。

市直有关部门需提交本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纸质版调查表。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将本地区的统计数据录入科普统计管理系统。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由科技部负责提供,下载网址同上。

六、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市科技局在汇集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普统计数据后,将对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核实和修正。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各级部门责任划分如下:

1. 市科技局对本市同级部门的数据和所属各区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2. 县(市、区)科技局对本区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区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七、注意事项

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为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以科协为例,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为科协去除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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