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和安排好2017年度工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工业领域申报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郑州市、洛阳市各20项,郑州市和洛阳市中央驻豫科研院所各10项(随所在市项目一起申报,不占市指标),郑州国家高新区、洛阳国家高新区、新乡国家高新区各20项,其它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10项,其它省辖市各10项,省级高新区各5项(随所在市项目一起申报,不占市指标),省直管试点县(市)各5项。
二、省科学院30项,省国资委15项,其它省直部门(单位)各5项。
三、郑州大学50项,河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原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各30项,其它理工类省属本科院校各15项、非理工类和综合类省属本科院校各10项,省属专科类院校各5项,理工类市属本科院校各8项,非理工类和综合类市属本科院校各5项,市属专科类院校各3项。
四、以上申报数量为各单位申报上限。
咨询电话:0371-65908396
<?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