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公众科学素养,根据《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郑科﹝2016﹞66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方式
1.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组织所辖区有关单位申报,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2.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属单位申报的,由各成员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提交材料
1.《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
2.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科普年度工作计划、活动资料、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行业科普类基地的文件等)。
四、评审与命名
1.根据《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将在市科技港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经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命名为“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命名周期为三年。
3.<?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3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原郑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重新申报。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30日
2.申报材料提交地点:郑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工人路13号216室)
联系人:张 旭 王霞丽 联系电话:67181456
电子邮箱:zzskjjfgc@163.com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