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开区、郑东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对象是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zxqy.hnkjt.gov.cn)中备案,各年度数据填写完整,符合“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条件的A类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
2016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对象是2015年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中符合“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条件的企业。
二、备案条件
(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
2.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2014、2015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3.企业2015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2013年10月以来至少有1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
5.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技术、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
1.企业备案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2015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
2.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2013年10月以来至少有3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
4.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三、备案程序
(一)企业申请
1、企业对照“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要求的,在“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管理系统”(zxqy.hnkjt.gov.cn)中完善相关信息,提交“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或升级申请,并上传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申请企业承诺书。
2、请企业填写“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1)或“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将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备案承诺书及推荐汇总表等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地方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备案条件,对本地区申报企业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汇总后统一将加盖公章的“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和“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至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邮箱。
(三)备案入库
省科技厅在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纳入“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库进行管理,下发2016年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文件和证书。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
(二)联系人:刘晓聪 67174525
周伟 67185359
(三)工作邮箱:kjjgxc@sina.com
附件:
附件1: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doc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