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就高新口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获得郑州市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的项目,根据项目目标责任合同约定,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向我局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结题(验收)依据:
项目结题(验收)应以项目承担单位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为辅助依据。
三、结题(验收)材料:
(一)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
3.《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相关附件:
(1)《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书》;
(2)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项目产品或样机照片;
(3)项目执行期内市财政资金支出明细;
(4)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年度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
3.《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相关附件:
(1)《郑州市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合同书》或《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书》;
(2)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项目产品或样机照片;
(3)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项目执行期内市财政资金支出明细;
(5)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年度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材料。
三、材料报送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整理结题(验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后加盖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
材料受理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1003室。
材料受理人员:刘晓聪 0371-67174525
市科技局高新处电话:0371-67185359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