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我省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我省2016年度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附件5),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单位上报统计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及时间

(一)2016年度经科技部备案的郑州市4家国家级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1)和经省科技厅备案的郑州市19家省级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2)。

(二)国家级众创空间填报时间节点为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省级众创空间填报时间节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费用以票据发生时间为准。

二、有关要求

(一)各众创空间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本单位运行及各类支出情况,完整填写“河南省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调查表(附件3)”,证明材料分类按序装订成册,票据原件备查。由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盖章,确保数据真实性,并汇总填写“河南省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调查汇总表(附件4)”,上报至郑州市科技局。

(二)郑州市科技局将组织财务专家对上报的众创空间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会同郑州市财政局出具推荐文件及审核意见报送至省科技厅中小企业办。

(三)请各众创空间将材料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创新创业处331室,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郝许峰  韩  雄 

联系电话:0371- 67182170 

工作信箱:zzfhqjs@163.com

附件1:16年备案郑州市国家级众创空间名单.doc 

附件2:16年备案郑州市省级众创空间名单.doc

附件3:河南省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河南省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doc

附件5:关于开展我省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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