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根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流程和规范(试行)》、《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项目中期评估
(一)评估范围:2016年度立项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郑州市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项目。
(二)评估依据:以《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责任合同》约定的内容、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以《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为辅助依据。
(三)评估内容:
1.项目实施进度;
2.项目资金投入及预算执行情况;
3.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4.预期成果研究开发实现情况;
5.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情况;
6.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实际到位及落实情况。
(四)评估材料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责任合同;
2.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书(附件1);
3.涉及项目执行情况、技术经济指标以及预期成果实现的有关证明材料;
4.涉及项目自筹资金投入、财政拨款到位的有关证明材料;
5.项目已开支经费相关凭证及原始发票;
6.2016年度承担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及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合理合规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
(一)评估范围:2016年度立项的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
(二)评估依据:以《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目标责任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以《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为辅助依据。
(三)评估内容:
1.项目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及取得的成效;
2.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3.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情况;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四)评估材料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目标责任合同;
2.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
3.项目自筹资金投入、财政拨款到位证明材料;
4.项目已开支经费相关凭证及原始发票;
5.2016年度承担单位财务审计报告,科技经费合理合规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装订要求
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及科技惠民计划项目中期评估资料按评估材料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3月27前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217房间
联 系 人:王文兵 鲁一富
联系电话:67180456
邮 箱:kjjsfc@163.com附件:
郑州市科技局社发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