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商务、财政、国税、地税、发改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市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关于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适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8号)有关规定,特制定《郑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商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国税局    郑州市地税局    郑州市发改委郑州新区国税局  郑州新区地税局    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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