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大力发展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郑科[2014]4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郑州市内注册,符合《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郑科[2014]4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报告(提纲如下)
1、孵化器建立背景及概况;
2、孵化器主要特色及取得的成果;
3、领导班子、管理团队、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4、硬件服务设施、孵化服务功能、孵化资金简介;
5、在创业导师、创业培训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6、在孵企业概况和典型孵化企业简介;
7、毕业企业概况和典型毕业企业简介;
8、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对孵化器建设的支持;
9、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0、下一阶段的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
(二)相关附件
1、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见附件1);
2、孵化器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孵化器管理机构与职能设置文件复印件;
4、孵化器管理人员清单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孵化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入孵企业、毕业企业标准及管理办法复印件;
7、在孵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企业名称、进驻时间、注册资金、上年度的营业收入、注册时间、技术领域、所占孵化场地面积、去年年末职工数等),典型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入孵协议复印件;
8、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孵化资金设立文件、孵化资金管理办法等);
9、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及服务协议复印件;
10、科技创业导师聘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孵化成功案例汇总表(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愿填报“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域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二)推荐上报。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附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于7月15日前报送材料受理地点,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组织集中汇报。汇报采用PPT形式,每家时间10分钟左右,汇报内容主要围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有关条件进行。
(四)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对申报材料评审论证,并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家评价表进行评价,提出拟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意见。
(五)确认批复。对经评审符合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的,确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许峰韩雄
联系电话:67182170
报送地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处331室
电子信箱:zzfhqjs@163.com
附件
4: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doc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