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8号)要求,根据省科技厅的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范围

(一)企业界专家。企业专家应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行业骨干企业、部(省)属转制院所、科技型上市公司等企业以及重大工程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骨干。专业不限。

(二)储备相对不足学科专业的专家。需要补充专家的具体学科专业见附件。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适量推荐。高校、研究院所和医疗机构专家应为省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

(三)推荐专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12月12日下午17:30前,将推荐的专家汇总表(附件1,EXCLE格式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电子信箱。邮件和标题均请加注单位名称。不接受专家本人直接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华  孙文玲

联系电话:67185358

电子信箱:kjjcgc@126.com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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