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现将候选项目(候选人)征集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科技进步奖
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项目按性质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社会公益类、基础研究类、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和软科学类。各类别的申报要求和推荐一、二、三等奖项目应具备的条件见附件1,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推广应用(或基础研究类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或已公开发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6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4. 申报项目须符合《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等级条件》,作为支撑该项目符合推荐等级条件的主要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支撑材料,须至少有一件(论文、专利等)取得满2年以上。
5. 项目如曾列入省部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申报,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或结题证明材料。
6. 2017年度经评审未授奖的项目,2018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
7. 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申报,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
8. 同一完成人2018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9. 2016、2017年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进步奖。
10. 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1. 不得申报涉密项目。
12.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授予实施和完成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一个奖项只奖励一个单位,限国家或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1.申报人选须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在当代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申报人选须仍在科学技术工作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2. 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且为第一完成人。
二、征集材料要求
在候选项目(候选人)征集遴选阶段,候选项目(候选人)应当填报《郑州市推荐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郑州市推荐河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后附能够支撑申报等级要求(对应附件1)的以下附件材料:
1.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论文、论著等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2.第三方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3. 审计报告、缴税凭证、合同、应用证明等经济社会效益佐证材料(同时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4.其它证明。
附件材料不超过50页。
以上材料将提供给专家进行审核,并以此审核结果为依据,确定我市推荐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推荐等级和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确定后的候选项目(候选人)按照2018年度省科技厅正式文件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交规定材料。
三、报送要求
1.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杰出贡献奖报送纸质申报书一份,申报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要求报送原件的随申报书一并报送,经审核后退回。
2. 科普项目需附1套科普作品;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
3.每个申报项目的全部申报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申报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
以上材料于2018年4月2日下午17:00前报至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215房间,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张新华、孙文玲 67185358
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等级条件
2.郑州市推荐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申报书
3.郑州市推荐河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申报书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