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郑发〔2016〕12号)相关规定,现就获得省级星创天地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郑州市行政区划内2017年1月1日前注册的独立法人。
2.于2017年认定的省级星创天地(已享受过孵化器、众创空间补贴的除外)。
3.不存在科技项目不结题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省级星创天地资助申请表》。
2.《星创天地执行情况考核表》。
以上材料均为A4纸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星创天地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并于4月23日前集中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市科技局联系人:农村处 魏小军
联系电话:0371-67180457
工作邮箱:kjjncc05@163.com
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218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