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年度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郑发〔2016〕12号)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新认定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请奖补资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17年度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附表1)、众创空间(名单附表2)。

2.载体正常运营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3)。

2.2017年度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工作总结。

三、报送要求

1.工作总结报送内容要求
    (1)载体基本情况。(包括载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空间面积、入孵企业数量(列清单)、上市挂牌企业数量、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情况、运营团队建设情况、载体收入情况等)
   (2)开展国际合作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情况。
   (3)为企业提供融资等各类服务工作情况及突出服务案例(2-3个)。
   (4)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情况。
   (5)创业辅导、创业导师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6)2017年度取得的成绩。

2.2017年新认定的不同级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最高级别报送材料。

3.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

4.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请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连同推荐汇总表(附表4),并于5月9日前集中报送郑州市科技局创新创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市科技局联系人:创新创业处  韩雄

联系电话:0371-67182170

工作邮箱:zzfhqjs@163.com

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331室

2018年5月2日